2025年6月,A伙同B、C干起了坏事。他们在某软件接上线指令,明知钱是违法所得,还参与取现转移。6月13日,A去辽宁某地取走被诈骗人D的61万现金,这次他没获利。6月16日,他又去黑龙江齐齐哈尔取走被诈骗人E的41万现金,获利6000元。A觉得自己就是跟着干干,问题不大,没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6月17日,A在黑龙江某服务区被抓。公诉机关指控他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情节严重,建议判三年一个月,还得交罚金。A慌了,自己咋就摊上这事儿了呢?他尝试自己解释,可越弄越乱,心里特别焦虑,怀疑自己是不是要重判了。
后来,A经人介绍找到了黑龙江百发律师事务所的姚凤东律师。姚律师执业没多久,但承办案件已经不少了,尤其擅长刑事辩护。
姚律师梳理材料时,发现A到案后主动供述了司法机关还没掌握的齐齐哈尔那起犯罪行为。这是个关键细节,可能成为争取从轻处罚的突破口。
围绕这个细节,姚律师制定了诉讼策略。他从多个角度提出辩护意见,比如A应认定为从犯,因为他没参与前期关键环节,只是执行者;A有自首情节,如实供述了部分犯罪行为;A是初犯、偶犯,还积极退赃。同时,姚律师指导A配合司法机关,确认退赃事实。
庭审上,双方展开交锋。公诉机关认为A参与转移巨额赃款,应严惩。姚律师则强调A的从轻情节。最后,法院认定A是主犯,自首不成立,但采纳了初犯、偶犯、积极退赃、认罪认罚等情节。A紧张得手心全是汗,当听到判决是三年一个月时,他长出了一口气。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别贪图小利参与违法活动,不然会惹上大麻烦。第二,犯错后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如实供述,争取从轻处理。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违法犯罪不可取,一时的贪念可能带来严重后果。不过,犯错后积极面对,还是有机会争取从轻处罚的。在这个案子里,姚凤东律师全面提出辩护观点,抓住A供述的细节,为A争取到接近法定最低刑的判决,在量刑阶段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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