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先生在2022年遭遇一起交通事故,被告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任先生构成两处十级伤残。2023年的诉讼中,法院判决被告保险公司赔偿任先生经济损失373953.15元,被告唐某赔偿2600元。然而,自2024年起,任先生病情恶化,多次治疗后行“全髋关节置换”手术,经鉴定伤残等级升至九级。2025年任先生再次起诉索赔,此时他面临着巨大的挑战,被告保险公司对九级伤残与事故的关联性提出质疑,还在各项赔偿项目上设置重重障碍。
这份棘手的案件交到了来自浙江宁波的杨福律师手中。杨福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在宁波市深耕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尤其擅长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传统民事案件,执业至今承办案件已逾百件。接手案件后,杨福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扎实的专业知识,迅速制定了应对策略。
面对被告保险公司对九级伤残与事故关联性的质疑,杨福律师委托司法鉴定,成功证明原告右股骨头缺血性坏死及髋关节置换术与交通事故所致右股骨颈骨折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为二次索赔奠定了法律基础。在伤残等级赔偿方面,杨福律师精准把握原告因伤情恶化导致伤残等级升级的事实,成功主张残疾赔偿金差额155100元,占新增赔偿总额的73%。
针对保险公司提出的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应扣减前案的主张,杨福律师申请鉴定机构出具回复函,明确两份鉴定意见的“三期”不需要累计,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误工费差额13584.50元、护理费差额1062元。此外,杨福律师主张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9项新增损失全部获得法院认定,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也得到全额支持。面对保险公司提出的医保外用药扣除、不合理用药等多项抗辩,杨福律师逐一进行有力反驳。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赔偿207664.89元,被告唐某承担鉴定费3350元。在前案已获赔37万余元的基础上,杨福律师通过二次诉讼为当事人再获赔偿21万余元,两案合计获赔58万余元,帮助任先生成功实现了逆境翻盘,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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