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匡某与被告孙某于20XX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了一儿一女。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矛盾不断,自20XX年起原告长期外出务工,夫妻聚少离多,感情逐渐淡漠。20XX年X月,原告首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法院经审理认为感情尚未破裂,判决不准离婚。此后一年,双方持续分居,毫无往来。20XX年X月,原告再次起诉离婚,并变更诉求,要求女儿由自己抚养、儿子由被告抚养。律师王辉介入后,首先开始查阅首次起诉的卷宗,仔细研究法院当时判决不准离婚的理由和依据。
王辉律师在襄阳本地深耕法律服务多年,累计办理各类案件百余起,专注于刑事辩护、婚姻家庭、民间借贷、交通事故等核心领域。丰富的办案经验让他在处理这起离婚案件时,有着独特的审查视角。他深知在二次起诉离婚案件中,分居证据的重要性。王辉作为湖北巨天律师事务所刑事事务部副部长,长期秉持“法正为基,德厚于行”的执业理念,在收集证据时,不仅注重证据的合法性,还充分考虑到证据的关联性和证明力。他亲自前往原告务工所在地,调取原告的务工记录,同时到原告居住的社区开具居住证明,以此来证明双方在首次判决不准离婚后持续分居的事实。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首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符合法定离婚条件,故判决准予离婚。考虑到两个孩子长期随被告生活,为维持成长环境稳定,法院酌定子女均由被告抚养,原告每月支付抚养费各800元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在开庭前,王辉律师针对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情况,再次梳理了所有证据,确保证据链完整,以保障程序公正和原告的合法权益。
王辉律师处理此类离婚案件,一贯采用“先固定核心证据再细化诉求”的方法。在二次起诉离婚案件中,先依据法律规定,固定双方分居满一年的核心证据,如居住证明、务工记录等。然后将当事人的诉求进一步细化,使其更具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王辉律师的执业领域集中于刑事辩护和婚姻家庭等领域,他凭借丰富的本地办案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素养,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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