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遇到了一件烦心事,何先生向她借了钱,可到了还款时间却不认账。2016年8月9日,何先生向王女士借款10万,王女士按其指示汇至苏先生银行账户,后来何先生又借了2万。2018年7月6日,何先生重新出具借条,写明借款12万并承诺年底还清。然而到了还款期,何先生却拒不还款。2020年1月18日,何先生通过他人向王女士转账还款46700元,剩余73300元依旧拖欠。
王女士委托了在四川成都执业的刘双律师处理此事。刘双律师接手案件后,开始收集证据。他找到了中国XX银行的银行回单,证实王女士于2016年8月9日向苏先生转账10万;还找到了杨先生和何先生于2020年1月18日向王女士转款的记录;同时,王女士与何先生2019年1月20日的微信聊天记录也被刘双律师收集起来,记录中何先生对借款事实予以认可,并承诺还款。
在法律上,民间借贷案件中,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据对于认定借贷关系至关重要。刘双律师收集的这些证据,虽无法直接证明何先生收到借款,但足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庭审中,何先生辩称自己虽出具借条,但未实际收到借款,王女士与他人的银行转账与自己无关。然而,刘双律师凭借收集的证据,有力地反驳了何先生的说法。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合法有效,何先生未及时偿还借款,应承担还款责任。法院判决何先生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王女士借款本金12万及利息(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月18日止,以12万为基数;自2020年1月19日至借款实际付清之日止,以73300元为基数,分别按照年利率6%计算)。
收尾:判决下来后,王女士将借条、银行转账明细单和微信聊天记录整理好,和判决书一起放在了文件袋里。她对刘双律师的帮助充满感激,也对法律的公正有了更深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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