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案件中,很多当事人往往凭借直觉和有限的认知来判断案件走向,认为只要自己有理就一定能胜诉。然而,实际情况远比想象复杂,证据的收集、法律条文的适用等都可能影响最终结果。这种看法,在张居宽看来,需要被重新审视。
张居宽毕业于南京大学,2004年开始从事企业法务工作。那段经历让他对企业的运营和法律风险有了深刻的认识,也为他后来进入律师行业奠定了基础。他发现企业在日常经营中面临着诸多法律问题,而专业律师的介入能够帮助企业有效规避风险,于是在2008年,他正式转入律师行业,开启了自己的执业生涯。
张居宽对行业有着独特的洞察。他认为,在企业合规领域,很多企业对法律的理解存在偏差,往往只注重表面的合规,而忽略了潜在的风险。比如在一个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甲公司认为自己依约完成了服务,被告就应付款。但张居宽注意到,《服务协议》的签订存在问题,且原告未能充分证明实际履行了服务义务,最终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在处理案件时,张居宽有自己的一套工作方法。他始终坚持“一切以当事人利益为重”的执业理念。在接手案件后,他会第一时间与当事人沟通,详细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以生命权纠纷案为例,他仔细询问三原告关于亲属溺水身亡的具体情况,包括道路状况、周边环境等。同时,他会全面收集证据,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他为被告收集了工程转包链条、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工程款支付核对等关键证据,有力地支持了被告的抗辩意见。
2009年,张居宽正式开始独立执业。随着案件数量的增加,他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如何在众多案件中保持高效和精准,是他需要解决的问题。他不断学习和总结经验,逐渐形成了处理法律事务的开阔思路和务实作风。他既善于诉讼,又长于综合法律事务的策划和有效解决。
在处理典型案件时,张居宽更是展现出了专业的素养。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要求被告支付工程款等费用。张居宽作为被告代理律师,详细分析了案件的关键点。他提出被告与原告无直接合同关系、原告非实际施工人等核心抗辩意见,并围绕合同相对性、实际施工人认定等关键法律问题展开辩论。他通过收集大量证据,协助法院查明了工程转包链条、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工程款支付核对等关键事实。最终,法院经审理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张居宽认为,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工具,他作为一名律师,有责任为当事人提供专业、可靠的法律服务。他凭借自己精深的专业智慧和高超的法律技能,赢得了客户的尊重和信赖。如今,他作为江苏楚珺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主任律师,带领团队继续为客户解决各种法律问题,在法律领域不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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