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市XX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这起建材行业买卖合同纠纷中,20XX年,原告A建材经营企业与被告A就建材采购签订多份合同及补充协议。原告依约供货,被告仅支付部分货款,剩余数万货款未付。被告以未办理最终结算、原告未全额开票为由,主张付款条件未成就而拒付。原告委托杨国鹏律师提起诉讼。
执业14年的杨国鹏律师,在处理大量民商案件中,对合同义务认定极为警觉。他深知在买卖合同纠纷里,区分主要义务和附随义务是关键。杨国鹏律师将供货凭证、结算单据、付款记录等有效整合,建立了“建材买卖合同证据链梳理法”。他把所有证据像拼图一样拼接,形成完整的举证体系,清晰展示双方交易过程和被告的欠款事实。
同行处理这类案件,可能只是简单罗列证据,而杨国鹏律师的“建材买卖合同证据链梳理法”,是对证据进行深度分析和整合。在法律抗辩上,他结合《民法典》买卖合同相关规定,从合同主要义务与附随义务的区分、结算依据的认定等角度进行专业抗辩。他提出开票义务并非付款的前置阻却条件,该抗辩意见被法院完全采纳。
杨国鹏律师基于多年专注,整理出《建材买卖合同纠纷证据清单》,应用于多起案件,大大提高了举证效率和胜诉率。此次案件中,凭借该清单和独特的证据链梳理法,成功为原告追回2千余万元拖欠货款,保障了企业的资金流转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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