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刚毕业的大学生王X来说,原本充满希望的求职之路却因一次“兼职”陷入了危机。他被“兼职办卡、日结500元”的虚假招聘信息所诱惑,稀里糊涂地出售了包括本人及同学的5张银行卡。而这些银行卡竟被用于网络诈骗活动,涉案流水高达320万元。公安机关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将王X的案件移送起诉,王X的前途仿佛被阴霾笼罩。这时,他找到了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的丁子宸律师,希望能为自己争取一个公正的结果。
丁子宸律师自2016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的法律实务经验。他是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青岛市律师协会教育培训委员会委员。毕业于山东政法学院法学本科,后在西北政法大学深造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多年来,他深耕刑事辩护领域,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1件,尤其专精于经济犯罪类案件,在帮信罪等此类案件的辩护上有着丰富的经验和精准的把握。
在接手王X的案件后,丁子宸律师迅速展开了深入的调查。首先,他进行核心辩护,主张王X主观不明知。他仔细调取了王X的求职记录、与招聘人员的聊天记录以及通话录音等一系列证据。通过这些证据可以清晰地看到,王X作为刚毕业的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确实是被“高薪兼职”所诱骗,根本不知道所出售的银行卡会被用于网络犯罪。丁子宸律师向检察机关指出,王X没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主观故意,不符合帮信罪的构成要件。
在证据收集过程中,丁子宸律师还敏锐地发现公安机关的讯问笔录存在诱供、指供的情形。他随即调取了同步录音录像,并当庭申请排除该非法供述。同时,他还提交了王X未参与网络诈骗、未获取大额违法所得(仅获利2500元)、未接触上游犯罪人员的证据。通过这些证据,丁子宸律师深入论证王X的行为未对网络犯罪起到实质性的帮助作用,进一步还原了案件的真相。
除了上述辩护要点,丁子宸律师还进行了政策辩护,争取慎诉处理。他结合最高检“对青少年、应届毕业生涉两卡案件坚持慎诉、少诉”的指导意见,提交了王X的毕业证、无犯罪前科证明。他向检察机关强调,王X系初犯、偶犯,并且认罪认罚、主动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希望检察机关能够作出不起诉决定,给予王X改过自新的机会。
经过丁子宸律师严谨细致的辩护,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检察院最终采纳了他的辩护意见。以“王X主观不明知,不构成帮信罪”为由,作出了不起诉决定。这一结果让王X悬着的心终于落了地,他得以顺利就业,没有留下犯罪记录。丁子宸律师的这次辩护,精准抓住了帮信罪“主观明知”的核心要件,通过证据排除和事实还原,在“涉案流水320万元、出售5张银行卡”这样看似不利的情况下,实现了不起诉,切实维护了应届毕业生王X的合法权益。
丁子宸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深耕和专业能力,在王X的这起帮信罪案件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他始终秉持着“以法为基,以辩为器,恪职守正,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司法公正”的执业理念,用自己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为当事人在法律的世界中寻找公平与正义。相信在未来,他会继续在刑事辩护领域发光发热,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专业、可靠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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