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XX于2018年到成都市XX公司工作,从事机器维修。工作期间,公司未与他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为他购买社保。2019年10月18日,罗XX因家庭问题在公司厂区发生纠纷后未再上班。之后,罗XX就劳动关系解除、经济补偿金等问题申请劳动仲裁。经仲裁,罗XX与公司劳动关系于2019年10月18日解除,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等,但罗XX的经济补偿金请求未获支持。罗XX不服仲裁裁决,经人介绍找到了在四川成都执业的刘双律师,委托他提起诉讼。
这个案子的麻烦在于,入职时间、工资标准、离职原因等都存在争议。公司认为罗XX入职时间是2018年4月,而罗XX觉得应从2018年8月开始算;对于工资标准,双方也各执一词;离职原因双方说法也不一致,且都没有足够证据证明。罗XX跑了好几趟,也没能把证据凑齐。后来,他找到了刘双律师,事情开始有了变化。
刘双律师接手后,仔细研究了案件。他收集了罗XX的工资流水、考勤记录等证据,来证明罗XX的入职时间和工资标准。对于离职原因,他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指出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刘双律师还与法官积极沟通,阐述案件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在这个过程中,刘双律师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努力为罗XX争取最大的权益。当这些证据和观点被呈现在法庭上时,案件的走向开始慢慢改变。
最终,法院判决罗XX与成都市XX公司于2019年10月18日解除劳动关系,公司支付罗XX工资3334元、经济补偿金7315.5元、二倍工资差额43500.6元。判决生效后,公司没有再上诉。
还有一个案子也差不多。王XX借给何XX钱,有借条为证,但何XX不认可收到借款。刘双律师收集了银行转账明细、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最终王XX取得胜诉,何XX需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
判决下来之后,罗XX对刘双律师的工作表示感谢。他说以后再遇到类似的事,心里就有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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