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中,被告面临需承担原告主张的8800元医疗费赔偿责任的风险。
·律师协助被告方梳理案件事实,明确双方责任边界。
·代表被告方参与调解,推动就原告主张的医疗费达成赔偿方案。
·协助明确赔偿金额、支付时间等协议条款。
·法院认定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被告杨某、张X一次性各赔偿原告卢X医疗费4400元,合计8800元。
·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按比例负担,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协议效力。
双方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避免了诉讼对抗,妥善化解了纠纷。
判决已生效。
土地返还原物纠纷:检察机关抗诉,高院指令再审
被申诉人刘XX与徐XX的农村土地返还原物纠纷,历经一审、二审,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判令刘XX返还7亩册外地。刘XX不服,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裴晓君律师接受委托代理此案。
原审判决已生效,如不纠正,刘XX将面临返还7亩册外地的不利后果。
·律师全面梳理原审裁判逻辑、证据链条及事实认定瑕疵。
·发现原审核心依据已被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变更,徐XX证据存在缺陷。
·协助当事人提交监督申请,制定抗诉策略。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采纳律师意见,认为原审判决存在“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据以作出原判决的法律文书已被变更”情形,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指令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本案,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执行。
刘XX获得纠正错判、维护土地权益的机会,避免了原审判决执行带来的不可逆损害。
再审程序已启动。
贪污罪案:被告人获三年三个月轻判
被告人刘XX原系国有煤矿法定代表人,与他人合谋虚报征地补偿款,非法套取公共财物144万余元,构成贪污罪且数额巨大。案发后,刘XX主动退缴全部赃款,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并如实供述罪行。裴晓君律师担任其辩护人。
刘XX面临贪污数额巨大的指控,基准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律师精准梳理刘XX主动坦白、全额退赃、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构建辩护体系。
·结合法律规定,论证刘XX虽数额巨大但有从宽情节,请求从轻处理。
·全程为刘XX提供法律帮助,保障其诉讼权利,协助规范认罪认罚程序。
·法院采纳辩护人意见,认定刘XX坦白、全额退赃、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
·判决刘XX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已退缴的全部违法所得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刘XX在法定刑幅度内获得相对较轻的刑罚,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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