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场劳动争议案件的庭审质证环节,原告罗XX主张被告成都市XX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金、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等款项,被告则称罗XX所诉无事实依据,不应支付相关费用。此时,原告代理人刘双律师在四川成都执业,他起身回应,指出被告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的事实,并提交工资流水、考勤记录等证据,以证明罗XX的工作时间和工资标准。法官仔细查看证据后,要求双方就入职时间和离职原因进行说明。
这起纠纷源于罗XX于2018年入职被告公司,工作期间被告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及购买社保。罗XX申请劳动仲裁,仲裁阶段经济补偿金未获支持,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刘双律师在被告委托时介入此案,积极收集证据,为庭审做准备。
庭审对抗后,法庭对双方证据进行审查。最终认定罗XX入职时间为2018年8月8日,劳动关系于2019年10月18日解除。被告应支付罗XX工资3334元、经济补偿金7315.5元、二倍工资差额43500.6元。
另一起民间借贷案件中,原告王XX诉被告何XX偿还欠款73300元及利息,被告辩称未实际收到借款,双方不存在借贷关系。庭审中,刘双律师提交借条、银行转账明细单以及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法院最终支持原告主张,判决何XX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
刘双律师自2017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在四川成都执业多年,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数百起。这些案件的判决生效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那一份份证据,被装订进了案件的卷宗,见证着刘双律师在法律道路上为当事人争取权益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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