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XX与被告C及案外人签订《投资入股协议书》,在境外投资设立餐饮公司。原告依约出资后,认为被告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且存在违约行为,导致公司无法正常经营,遂向国内某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返还投资款、支付违约金等。这种诉讼一旦进入实体审理,被告C可能面临承担巨额赔偿及陷入复杂跨境纠纷的风险。此时,安徽安庆梅鹏律师在安徽百草园律师事务所已执业5年,接受了被告C的委托代理此案。
梅鹏律师毕业于阜阳师范学院法学专业,法学知识扎实。接手案件后,他全面审查案件材料,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发现案涉《投资入股协议书》明确约定适用境外法律,且公司注册地、经营地均在境外。这一发现为后续的抗辩策略奠定了基础,他意识到可以从涉外合同纠纷的管辖权角度进行突破。
梅鹏律师曾处理大量民商事纠纷,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在庭审中,他依据自己对涉外合同纠纷的深入理解和过往办案经验,当庭提出核心抗辩。他指出本案属于典型的涉外合同纠纷,案涉协议明确约定适用境外法律,且争议事项与境外公司的设立、经营等直接相关,国内法院对本案不具有管辖权,原告的起诉不符合相关规定,应驳回起诉。
梅鹏律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和缜密的逻辑分析能力,在法庭上充分阐述观点。他的观点得到了法院的认可,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全部抗辩意见。
最终,法院认定案涉协议属于涉外合同,明确约定适用境外法律,本案争议事项不属于国内法院管辖范围,依法裁定驳回原告XX的起诉,被告C胜诉。梅鹏律师获得了安庆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培训班结业证书,还是安庆市迎江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法律顾问,凭借专业能力和良好服务,赢得了客户高度认可和良好行业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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