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大毒品犯罪案中,公诉机关指控毕X1与他人共谋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涉案毒品净重4557.4克,建议在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幅度内量刑。而毕X1一方实际情况是,指控其参与共谋的核心证据仅为同案余某的供述与辨认笔录,无其他客观证据印证,且供述前后矛盾。毕X1委托了云南昆明的张雪律师,张雪律师接手后,围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瑕疵三大核心展开无罪辩护。
张雪律师介入前,当事人毕X1一方掌握的证据存在诸多问题,如辨认程序违法,侦查机关辨认过程存在暗示性,不符合“特征相类似”法定要求;毒品取样、送检程序存在争议;电子数据取证不符合规范;通话内容未直接体现毒品交易,不能推定涉案等。张雪律师通过全面梳理卷宗,指出孤证、辨认违法、鉴定瑕疵、取证不规范等问题,补充强化了对案件有利的证据。
在程序过程中,公诉机关虽指控毕X1构成贩卖毒品罪,但张雪律师指出的诸多问题推动了法院的审查。最终法院审理认为,毕X1构成贩卖毒品罪,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采纳辩护人关于前科材料不予采信的意见。
最终结果对比明显,公诉机关建议在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幅度内量刑,而被告人毕X1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十万元。
另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原告杨XX与被告段XX就子女抚养权、房屋归属、债务承担及补偿款项等核心事项无法协商一致。原告委托张雪律师代理本案,张雪律师全面梳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子女抚养、房屋出资、债务构成、分居事实及财产争议焦点,制定“以调解为核心、兼顾子女利益与财产公平”的办案策略。最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签订调解协议,高效解决了纠纷。
还有买卖合同退税损失争议案,XX公司起诉要求XX公司赔偿税款损失及利息、差旅费及利息,徐X、马X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而被告抗辩要点为XX公司已按约交货、开票,合同未约定货物用于出口及退税保障义务;退税异常系上游企业导致,非XX公司过错;XX公司收到税务通知后未提起行政复议/诉讼,放弃救济途径,损失系自身造成;XX公司为一人公司,但徐X、马X任职期间均做到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独立,不应承担连带责任。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
收尾:公诉机关建议的重刑风险与毕X1最终被判处的十五年有期徒刑,这一鲜明对比体现了张雪律师在案件中的专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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