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日,老张入职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当环卫车司机,没签书面劳动合同。4月13日,他工作时出交通事故,左侧多根肋骨骨折,被认定为工伤,劳动功能障碍十级,停工留薪期到6月12日。6月13日,老张因个人原因离职。在职时公司虽给老张交了社保,但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和未签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老张起初觉得有工伤认定,问题不大,可公司的态度让他慌了。
老张自己找公司协商,公司根本不搭理他,他心里又急又气,反复想不通为啥自己受了伤还拿不到应得的赔偿。后来经人介绍,他找到了广东鹏瑞律师事务所的梁广宇律师,梁律师从2015年开始执业,擅长劳动纠纷等案件。
梁律师梳理材料时,发现老张的工资发放记录和社保缴纳证明能证明他和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这可是关键细节,有了它,就能证明公司没签合同的违法行为。
梁律师围绕这个细节制定策略,指导老张整理好工资发放记录、社保缴纳证明、工伤认定材料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证据。明确仲裁请求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及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
仲裁审理时,公司经通知却没到庭,也没提交答辩和证据。梁律师结合《广东省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证明》等证据,主张公司没签合同,应担责。指出公司虽交了社保,但要协助老张申领基金支付部分;强调公司未在法定期间签合同违法,要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庭审时,老张特别紧张,手心都是汗。当听到仲裁委采纳梁律师意见,裁决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1663.2元、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3520.86元、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14546.47元时,老张悬着的心终于放下,长出了一口气。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工作入职要尽快签书面合同,保障自己权益。第二,发生工伤及时收集工资记录、社保证明等证据。第三,遇到纠纷协商不成,尽早找专业律师维权。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劳动者要重视合同和证据,合法权益受侵害别慌。在这个案子里,梁广宇律师抓住工资发放记录和社保缴纳证明这个关键细节,为老张成功维权,不愧是处理劳动纠纷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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