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实业发展公司是XX央企在湖南长沙的一家子公司。2009年12月,该公司与XX海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位于海口市一层364.22平方米的商业楼以480770元的价格转让。XX海公司支付完购房款后,因XX实业发展公司未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于2010年6月起诉,法院判决支持XX海公司全部诉求。判决生效后,XX海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此时,XX实业发展公司新到任的负责人接到强制执行文书,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发现该房屋评估价值远高于出售价格,前任以低价出售明显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在此困境下,公司找到了湖南淡远律师事务所的刘小林律师。刘小林自2007年开始执业,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超千件。他长期专注于民商事案件、房地产等领域,对相关行业规则、证据特点和裁判口径有着深入的理解。
刘小林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行动。他深知案件的紧迫性,一方面向强制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以此延缓执行程序的推进,为后续的抗诉工作争取时间;另一方面,他仔细研究案件细节,认为原判决存在适用法律错误,原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存在XX实业发展公司原负责人与XX海公司实控人陈XX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情形,于是向海口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
在申请抗诉的过程中,刘小林凭借自己对行业的深入认知,详细阐述了恶意串通的证据和法律依据。他指出,从房屋的市场价值与交易价格的巨大差距,以及交易过程中的种种不合理之处,可以推断出双方存在恶意串通的行为。海口市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接受了刘小林律师的观点,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抗诉。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审后,撤销了原审判决,发回原一审法院重审。原一审法院重审后,支持了刘小林主张合同无效的观点,为被告XX实业发展公司挽回国有资产损失305万余元。
刘小林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成功解决了这起复杂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其办理的民商事成功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指导案例,还入选2022年12月30日司法部发布的3篇律师诉讼成功案例之一,彰显了他在法律领域的卓越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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