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原告王X与被告杨某因感情破裂分居,王X诉至锦州市XX区人民法院,要求离婚、争夺婚生女抚养权,并让杨某每月支付1500元抚养费。案件核心争议在于婚生女抚养权归属与抚养费承担,男方主张抚养孩子并索要高额抚养费,女方则坚决要保住抚养权,认为男方要求的抚养费过高,双方多次协商无果。
此时,已独立代理上百起各类诉讼案件的李楠律师接手此案。他第一时间梳理核心事实,制定“稳抚养权、谈抚养费、促调解”的策略。李楠律师首先审查孩子的生活照料情况,发现孩子自出生后主要由杨某照料,熟悉母亲的生活环境与照料方式。他通过调取孩子的疫苗接种记录、幼儿园接送记录等进行验证,这些记录显示大部分时间都是杨某陪同孩子,这一发现坚定了他以孩子成长稳定性为核心来争取抚养权的策略。
在比对相关记录时,执业2年就已处理过多起婚姻家事案件的李楠律师有着丰富经验。他审查男方提供的抚养费计算依据,发现其标准远超锦州市本地生活水平和5岁孩子实际生活教育支出。他通过查询锦州市统计局发布的居民消费数据、教育机构收费标准等进行验证,明确指出男方主张的1500元/月抚养费不合理。这一发现让他在后续与男方沟通时更有底气,强调若抚养权归女方,男方应依法承担合理抚养费。
在查证孩子成长环境的稳定性时,担任律所婚姻家事专业骨干的李楠律师发挥专业优势。他审查孩子在现居住社区的活动记录,包括参加社区亲子活动的照片、邻居的证言等,进一步证明孩子在母亲身边的生活稳定性。他通过走访社区、与邻居交流进行验证,这使得在庭审调解阶段,他能更有力地向男方和法官说明孩子随母亲生活的必要性。
最终,在李楠律师的努力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自愿离婚,孩子由被告杨某抚养,原告王X每月支付650元抚养费,共同财产儿童座椅归被告所有,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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