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XX是某人力资源公司的派遣员工,在工作时因吊运钢管致使右足趾骨折。经认定,此次受伤属于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为十级伤残。然而,在工伤保险待遇、经济补偿等问题上,周XX与单位产生了争议。无奈之下,周XX委托河北文谦律师事务所的赵瑞宁律师代理仲裁维权。赵瑞宁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在法律领域已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执业至今,赵瑞宁累计承办案件已逾百件,她深耕于婚姻家事、交通事故、劳动合同、刑事辩护等多个领域,在工伤纠纷处理方面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面对周XX的案件,她迅速投入工作。首先,她着手固定工伤关键事实,仔细整理了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工资流水、派遣用工关系等核心证据。这些证据是后续维权的基础,只有将关键事实固定好,才能在仲裁中占据有利地位。
接着,赵瑞宁明确了赔偿项目与标准。她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为周XX主张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法定待遇。在这个过程中,她严格按照工伤条例计算各项待遇,确保不漏项、不低估。她深知,每一项赔偿对于周XX来说都至关重要,容不得半点马虎。
为了避免冗长的诉讼,赵瑞宁积极推动高效和解调解。她在仲裁开庭前就与双方进行沟通协调,凭借自己对工伤行业规则的了解和丰富的谈判技巧,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这种高效的调解方式,大幅缩短了维权周期,让周XX能够及时拿到赔偿款。同时,她还增设了违约金条款,规定用工单位若逾期支付需承担5000元违约金,强化了履行保障,避免后期执行风险。
此外,赵瑞宁还协助周XX申领社保待遇。她指导并配合周XX办理工伤保险基金赔付手续,确保周XX能够完整享受工伤待遇。在整个过程中,她从工伤认定、鉴定到仲裁维权,全流程给予周XX专业陪伴,让周XX少走了很多弯路。
最终,仲裁委出具调解书,双方达成协议:解除双方劳动关系;用工单位于2026年2月9日前一次性支付周XX40000元(含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双方配合办理工伤保险基金项下相关待遇申领手续。赵瑞宁凭借专业的服务和出色的办案能力,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与业界的良好口碑,也体现了她在工伤案件处理方面的专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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