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省丹阳市,某装饰工程经营部的经营者贡XX承接了某装饰工程公司转包的三个火锅店装修工程。双方签订施工合同,约定工程总价204000元。经营部依约完工并交付使用,但该装饰工程公司仅支付部分款项,尚欠93500元未付。经营部遂将该装饰工程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薛XX诉至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支付款项及利息,薛XX承担连带责任。
张琪律师自2017年起在江苏省镇江市执业,拥有法学与管理学双学士学位,累计办案达1000多件,擅长处理各类疑难复杂案件,尤其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这类案件,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很好地应对此类案件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
律师接手后,将施工合同作为突破口。这份施工合同签订于工程开始时,以书面形式呈现,详细记录了工程的范围、总价、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接案后,张琪律师首先全面梳理了全案材料,凭借其超过10年的执业经验,敏锐地发现微信聊天记录中存在关于付款情况和工程交付时间的关键信息。随后,他将微信聊天记录与施工合同进行仔细比对,进一步核实工程承包、完工交付及欠款的事实。之后,张琪律师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以确保后续判决能够顺利执行,并提交了施工合同、微信聊天记录、公司登记信息等证据。
最终,法院于2025年依法缺席判决,某装饰工程公司需在十日内给付原告装修款93500元及利息(以该金额为基数,按起诉日起LPR计算至付清日),薛XX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2089元由两被告负担。在结案前,张琪律师提交了详细的代理词,阐述了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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