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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交警到律师,破局追加被执行人异议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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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9 · 1031人看过
导读:何菲娅律师拥有“交警视角+律师专业”背景。在一起追加被执行人异议之诉中,她凭借专业能力与丰富经验,突破执行僵局,成功让原股东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展现独特法律思维。
从交警到律师,破局追加被执行人异议之诉

在法律实务中,执行难一直是困扰当事人和律师的一大痛点。在一些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里,即便法院作出了调解,可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往往就陷入了僵局。自某年起,何菲娅律师开始踏上法律执业之路,最初她接触了大量交通事故相关案件,这让她在面对复杂法律问题时,有着不同于一般律师的敏锐洞察力。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追加被执行人异议之诉,原告王某与被执行公司、被执行人刘某的民间借贷纠纷达成调解后,两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何菲娅律师接受委托后,并未局限于常规的执行程序财产查控。她曾担任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灞桥大队法律咨询顾问,专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问题,这种经历培养了她对证据细致审查的习惯。她通过调取并分析被执行公司的全部工商档案、年报、股权转让协议等材料,发现原股东高某存在“认缴实缴+到期前转让股权”的行为,且受让人刘某为其原配偶,有逃避出资义务的嫌疑。

一审执行异议被法院以“股权转让时间早于债权确定时间”为由驳回,这是案件的一个重大挫折。但何菲娅律师并未放弃,她早年间处理大量基础案件,积累了扎实的法律功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及《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六条,她主张在公司已具备破产原因但不申请破产的情况下,股东出资应加速到期,且原股东高源作为发起人,其出资义务不因股权转让而免除。在高某及被执行公司、刘某均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情况下,她依然准备充分,当庭系统陈述事实、列举证据、援引法律,强调高某转让股权行为的恶意。

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何菲娅律师的执业理念。随着她的执业版图从交通事故领域拓展到合同纠纷等多领域,她逐渐意识到在处理案件时,不能局限于表面的证据和程序,要深入挖掘背后的法律逻辑和当事人的真实意图。她注重谈判调解,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案件近千件,这体现了她在处理案件时不仅追求法律上的胜利,更希望帮助当事人及时弥合损失、获得赔偿。她为众多知名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帮助企业规避损失金额近亿元,也让她更加懂得从不同角度去看待法律问题,提前预判风险。

在案件尘埃落定后,何菲娅律师依然保持着冷静和专业。她深知每一个案件都是一次挑战,未来的法律适用会更加复杂,她将继续凭借自己的专业和经验,在法律的道路上不断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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