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2日,王X驾驶登记在大连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名下的豪车发生单方交通事故,车辆严重受损。王X将车送至大连某汽车维修有限公司维修并支付78万元维修款,然而维修未竣工车辆就被擅自开走,王X要求返还维修款却遭遇被告以主体不适格等理由抗辩,陷入维权困境。在这样的情况下,辽宁大连刘瑶律师介入此案。
刘瑶律师任职于全国知名律所北京市炜衡(大连)律师事务所,该律所布局全国50余家分所,有着强大的专业团队和完善的服务体系,为案件办理提供了坚实后盾。刘瑶律师自2014年执业以来,始终深耕法律实务一线,专注处理合同纠纷等四大核心领域案件,累计承办案件近2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
在接手案件后,刘瑶律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开始了严谨的调查和分析。她深知在合同纠纷领域,梳理复杂合同关系、排查履约风险、破解违约争议是关键。虽然王X与维修公司未签订书面维修合同,但刘瑶律师通过王X的微信转账记录等证据,证明王X实际委托维修、支付费用,与被告形成了事实修理合同关系,有力地回击了被告关于原告主体不适格的抗辩。
对于车辆未维修完毕即被开走是否构成根本违约这一核心争议,刘瑶律师仔细研究了《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她发现被告未完工、未检验、未出具合格证明就放任车辆被开走,这完全符合根本违约的情形。在庭审中,刘瑶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严谨的办案态度,清晰地阐述了被告的违约行为,为原告争取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在处理原告主张被告使用拆车件构成欺诈这一问题时,刘瑶律师遵循法律规定,明确指出原告需对“双方约定特定配件标准”承担举证责任。由于原告未能举证证明双方明确约定使用原厂件,刘瑶律师也如实告知原告以欺诈为由撤销合同的请求可能不被支持,展现了她的专业和诚信。
最终,法院采纳了刘瑶律师的观点,认定原告主体适格,被告构成根本违约。判决被告返还原告592,135元维修款及相应利息,案件受理费也大部分由被告承担。刘瑶律师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成功帮助王X解决了这场维修合同纠纷,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信赖与业界同仁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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