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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未验收合格”说辞中为施工方追回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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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9 · 1372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唐瑞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165人 执业7年
律所:北京市惠诚(西安)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6101201910151056
擅长领域:诉讼仲裁
咨询电话:18192519588
代表案例:12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代理强制执行、民商事经济纠纷的诉讼与仲裁。曾服务过知名企业案件,如西安赛格商业运营管理公司的建设工程案件、陕西有色的劳务工程案件、中大国际矿产资源纠纷案件、陕西省汉中堂宏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广播电视台的常年法律顾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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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7年,西安XX公司与陕西XX公司就监控系统改造工程签订合同,后因工程款支付及工期延误产生争议。唐瑞律师协助西安XX公司上诉,指出证据证明工程已验收合格,且分析工期延误主因。最终二审部分支持上诉请求,西安XX公司支付工程款及利息,陕西XX公司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
从“未验收合格”说辞中为施工方追回工程款

唐瑞律师凭借其深厚的专业知识和敏锐的洞察力,对案件进行了深入的分析。

一审法院认定涉案工程已验收合格,结算价款为68万元,扣除罚款1万元后为67万元,西安XX公司应支付剩余工程款244181.6元。但西安XX公司上诉称工程未经验收合格,尚不具备请求支付工程款的条件,且认为一审适用法律错误,不应将逾期付款利息与延误工违约金相互折抵。

唐瑞律师在接案后,仔细查阅了相关的合同、验收记录等证据材料。他发现,虽然合同约定具体工期根据甲方的装修进度而定,但实际点位变动及装修工程对于案涉监控改造工程的影响只是局部个别的,并不直接影响案涉工程的整体进度。唐瑞律师凭借其多年办理建设工程纠纷案件的经验,对证据进行了细致的梳理和分析,为上诉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二审过程中,XX公司提交了B2层1区工区吊顶装修工程验收记录表,试图证明合同中的装修工程在20XX年X月X日验收完成。唐瑞律师对该证据进行了质证,指出该证据真实性无法核实,且不足以证明20XX年X月X日XX公司对整个负二楼完成装修。

最终,二审法院认为案涉工程已达到验收条件,XX公司项目负责人高X在验收报告上签字且未提出任何异议,一审法院认定案涉工程已经验收合格符合客观实际。同时,考虑到原合同关于日3%的逾期完工违约金约定过高,综合逾期交工的原因,酌定陕西XX公司承担的逾期完工违约金为8万元。唐瑞律师的努力得到了回报,二审部分支持了西安XX公司的上诉请求。

在这起案件中,唐瑞律师通过对证据的深入分析和专业的辩论,成功地为西安XX公司争取到了合理的权益。他的专业经验和敏锐的洞察力在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为当事人解决了胜诉难兑现的问题。唐瑞律师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优秀律师的职责和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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