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命运并未就此放过梁先生。协议签订后,他的伤情急剧恶化,最终小腿截肢。2023年7月,新的鉴定结果显示他的伤残等级已变为五级。此时的梁先生陷入了绝望,签了协议就意味着后续很难再争取更多赔偿,可截肢带来的巨额损失让他的生活举步维艰。
就在梁先生感到无助时,田大龙律师出现了。田律师从事法律行业多年,尤其擅长处理交通事故和工伤赔偿案件,他一直秉持着“高才卓识、聚献于法”的执业理念,办案时注重对案件细节的把控和法律条文的精准运用。
田律师接手案件后,没有按常规思路去重新计算赔偿项目,而是把诉讼重点放在了“撤销原和解协议”上。他深入分析案情,发现梁先生签订协议时伤情危重,缺乏充分的判断能力,而且后续截肢属于“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原协议对梁先生明显不公,这符合《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关于显失公平合同的撤销条件。
为了证明这一点,田律师指导梁先生收集了后续多次住院的病历、截肢手术记录、新鉴定意见等关键证据,并申请法院对截肢与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司法鉴定。鉴定结论明确:梁先生截肢与交通事故的关联度为100%,假肢更换周期为3年/次。
庭审中,保险公司提出“协议已履行、撤销权已超期”的抗辩。田律师精准引用法律和司法解释,论证梁先生自2023年7月被鉴定为五级伤残时才知晓重大变化,撤销权并未超过一年除斥期间。他的专业和严谨让法官认可了他的代理意见。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梁先生签订《和解协议》后发生截肢这一无法预见的重大变化,五级伤残远超出协议签订时的九级伤残预期,继续履行原协议对梁先生显失公平。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判决撤销原《和解协议》。梁先生总损失核定为XXX.38元,交强险已用尽,扣除保险公司已支付的25万元及梁先生自担20%责任后,判决被告中国XX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偿梁先生经济损失554903.5元。
除了这起交通事故案件,田律师还处理过许多其他类型的案件。在一起醉驾肇事全责致残案件中,原告李XX因事故造成十级伤残,住院21天,医疗费高达6万余元,后续仍需康复治疗。肇事司机系醉驾全责,保险公司以“醉驾免责”为由拒绝赔偿。田律师接受委托后,指导原告收集关键证据,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论证即使驾驶人醉驾,保险公司仍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赔偿人身损害。最终,为李XX争取到交强险顶额赔付198000元,并将总获赔额提升至22万余元。
在刑事辩护领域,田律师也有着出色的表现。在李XX涉嫌非法制造、买卖枪支案中,公诉机关最初以“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对李XX提起公诉。田律师通过细致梳理案件事实和证据,发现李XX的行为更符合“非法持有枪支”的特征。在庭审中,他充分论证,最终法院采纳了他的辩护意见,将罪名变更为非法持有枪支罪,为李XX争取到法定最低刑期。
田大龙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在不同类型的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践行着他“高才卓识、聚献于法”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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