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例
案件一
202X年X月,被告人某某明知所售粉色心形减肥药片含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服用后可能引发不良反应,仍以260元的价格向他人出售30片,获利260元。经检测,涉案减肥药片含有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西XX成分。案发后,被告人某某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系初犯、偶犯,无任何前科劣迹,自愿认罪认罚。
本案的争议焦点有:第一,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是否轻微?第二,是否符合缓刑适用条件?
法院查明,被告人仅实施一单销售行为,销售金额及获利极少,涉案药品未大量流入社会,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悔罪态度明确。同时,被告人系初犯、偶犯,无任何违法犯罪前科,主观恶性较小,且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主动退缴违法所得、预缴罚金。
法院最终认定,被告人犯罪情节轻微,符合缓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法定条件。最终判决被告人某某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已缴纳);禁止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销售相关活动。
案件二
被告人某某明知所购“减肥压缩糖果”系三无产品且含有毒、有害成分,仍通过微信朋友圈及网络平台对外销售。共购进该类产品6000粒,累计销售2000粒,销售金额31262元,非法获利29162元。经检测,涉案产品含有西XX成分(含量65.8mg/g),西XX系国家明令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
争议焦点同样围绕犯罪情节和缓刑适用。法院查明,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系初犯、偶犯,无任何犯罪前科劣迹;积极主动上交全部非法获利及预缴罚金;所在社区司法机关同意对其进行矫正监管。
法院认定被告人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同时认为其符合缓刑适用条件。最终判决被告人某某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已缴纳);被告人某某违法所得人民币29162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扣押在案的涉案产品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置。
开设赌场罪案例
被告人某某下载某境外网络赌博网站注册后,成为平台代理,向他人推送网站链接发展下级参赌人员30名,非法获利10939.08元,参赌人员总充值数额达740180元。被告人系初犯、偶犯,曾有行政罚款记录,自愿认罪认罚并缴纳罚金。
本案争议焦点为:第一,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第二,是否符合缓刑适用条件?
法院查明,被告人仅作为网络赌博平台的普通代理,负责推送链接、发展下级,未参与平台创建、运营管理或资金结算等核心环节,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并签字具结,系初犯、偶犯,主观上对开设赌场罪的社会危害性认知有限,主观恶性较小。同时,被告人非法获利数额较少,发展的下级参赌人员数量及涉案赌资相较于平台整体规模占比极低,社会危害性相对缓和,且自愿缴纳罚金,主动配合办案机关调查,无再犯罪风险。
法院认定被告人构成开设赌场罪,且系共同犯罪中的从犯,符合缓刑适用条件。最终判决被告人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已缴纳);违法所得10939.08元依法没收,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
抢劫罪案例
被告人某某伙同三名同案人员预谋冒充警察,针对传销组织相关人员实施抢劫。被告人根据同案提供的样式购买假警服及警用装备,与同案人员汇合后,穿假警服、持假工作证及手铐等工具,先后入户对两名被害人实施抢劫,抢得现金38400元及足金项链、手表等物品,经鉴定被抢物品价值220424元,涉案总额巨大。被告人曾有抢劫、故意伤害罪前科,系主犯,案发后协助侦查机关抓捕同案犯,自愿认罪认罚并由家属主动缴纳罚金。
争议焦点在于:第一,被告人是否有立功情节?第二,能否从轻处罚?
法院查明,被告人协助侦查机关抓捕同案犯,系立功;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并签字具结;家属主动代为缴纳全部罚金;本案赃款赃物已全部被扣押追回,未给被害人造成实际经济损失;被告人虽系主犯,但在共同犯罪中未实施暴力伤害被害人的行为,情节相对缓和。
法院认定被告人构成抢劫罪,且系共同犯罪中的主犯。综合考量其立功、坦白、认罪认罚、家属主动缴纳罚金、赃款赃物全部追回等情节,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最终判决被告人某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已缴纳);扣押在案的违法所得及涉案物品依法返还被害人,其他扣押物品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置。
法律建议
从这些案例可以看出,在刑事案件中,当事人如果涉嫌犯罪,要及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认罪认罚,主动退赃退赔、缴纳罚金,争取立功表现,这些都可能成为从轻处罚的情节。同时,要尽早委托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律师可以帮助当事人梳理有利情节,制定合理的辩护策略。
结尾
在这几起刑事案件中,李宏瑞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精准把握案件的关键要点,为当事人制定了有效的辩护策略。在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案例中,他准确抓住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等有利因素,成功为被告人争取到缓刑;在开设赌场罪案例中,清晰界定被告人的从犯地位,为其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在抢劫罪案例中,挖掘被告人的立功等情节,为其争取到从轻处罚。
李宏瑞律师执业以来专注刑事业务,累计办理刑事案件超100起,还参与过多起省内重大刑事案件的辩护工作。正是多年的积累,让他在面对各种复杂的刑事案件时,能够迅速找准关键突破口,为当事人争取到有利的判决结果。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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