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汉涛律师执业6年,深耕漳州本地民商事、公司股权、建设工程及刑事辩护领域。此次他代理的借名买房物权确认纠纷案,充满了挑战。
案件中,原告是林X、陈X夫妻,被告是林X及其妻子彭X。争议焦点在于涉案房屋的实际出资人是谁,被告出具的《房屋产权确认书》是否有效,以及被告主张的共同出资及已返还购房款能否成立。
最初,原告掌握的证据有林X与原业主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付款凭证、林X出具的《房屋产权确认书》、陈X某与林X的通话录音,以及原告持有涉案房屋的钥匙及房屋所有权证原件。但被告提出共同出资及已返还购房款的抗辩,这是案件关键证据的缺失部分。
刘汉涛律师介入后,展开了一系列证据补强行动。他系统梳理了出资证据,通过《房屋买卖合同》和付款凭证,证明全部购房款由林X支付;明确权属确认文件,林X出具的《房屋产权确认书》清晰载明原告为实际产权人、被告为名义业主;利用通话录音,林X在电话中亲口承认房屋系林X全款购买,愿意配合过户但因彭X反对而受阻;强调实际控制事实,原告持有房屋钥匙及原始产权证原件,被告系通过挂失才补办新证。
在庭审中,这些证据发挥了关键作用。被告提出“共同出资85万元”“已通过转账、车辆折价等方式返还购房款”等抗辩,律师逐笔分析转账记录,指出被告陈述的出资份额及支付项目前后矛盾,款项金额与购房款不一致,转账时间跨度长且零碎,且双方之间尚存在其他债权债务关系,无法证明系用于支付本案购房款。对于被告关于“《房屋产权确认书》系为缓解夫妻矛盾不得已出具”的辩解,律师当庭指出其违背逻辑,因为确认书中明确承认原告出资并承诺配合过户,且后续通话录音中被告依然承认相同事实。
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原告方的证据链,认定被告的抗辩理由“不符合常理”“有悖日常生活经验”,判决确认房屋归原告所有。虽然涉案房屋已被被告抵押给第三人,但物权确认判决为后续解决抵押问题、要求被告涤除抵押权并配合过户奠定了坚实基础。
刘汉涛律师在处理证据问题上,遵循三个优先核查方向:优先整合关键证据形成完整闭环,确保法院能排除合理怀疑认定事实;优先分析对方抗辩证据的矛盾和不合理之处,有效破解对方抗辩;优先运用日常生活经验法则强化证据说服力,增强法官内心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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