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省菏泽市的一起刑事案件中,被告人李X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公诉机关指控,公诉机关认为其情节特别严重,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十一年以下。陈青友律师接受委托担任李X的一审辩护人。陈青友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有着扎实的法学功底,且曾在某县政府法制科任职多年,积累了丰富的行政法律工作经验,这为他处理此类刑事案件提供了独特的视角。
接受委托后,陈青友第一时间全面阅卷,细致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在庭审中,他围绕案件关键情节提出核心辩护意见。他指出公诉机关指控的XXX元并非李X纯获利,包含犯罪成本,且李X已将相关款项全部用于退赃。这一观点体现了他对案件细节的精准把握,结合其在行政法制工作中对成本核算等方面的理解,为案件的辩护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他还强调李X系初犯,无违法犯罪前科记录,主观恶性相对较小;归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签署具结书,悔罪态度明确。
法院最终全面采纳了部分辩护意见,虽然对于扣除犯罪成本后已全额退赃的意见未予采纳,但在公诉机关建议的量刑区间内为李X争取到最低刑处罚。陈青友通过精准提炼核心从轻情节,构建了针对性辩护体系,积极推动退赃落实,夯实了从轻处罚基础,坚守罪刑相适应原则,最大化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另一起案件中,潘X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提起公诉。陈青友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全面细致查阅卷宗材料。他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扎实的法学知识,精准定位案件核心辩护点,提出潘X系从犯的核心辩护意见。在行政法制工作中培养的对法律关系和角色定位的敏锐洞察力,让他能准确判断潘X在犯罪中的地位。
同时,他全面梳理出潘X具有初犯、偶犯、坦白、自愿认罪悔罪等多项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在庭审中,他提出对潘X判处缓刑的辩护意见,虽因案件客观情况未被采纳,但通过专业的法律论证,让法院充分考量潘X的主观恶性、犯罪地位、悔罪态度等因素,最终实现了减轻处罚的辩护目标。
陈青友律师在执业期间处理过上千件刑事和民事案件,他不断努力学习新的法律、法规,结合具体案情仔细研究,找到最佳辩护路径。他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针对案件在每个阶段与办案人员都提前沟通并亲历亲为。他还善于研究和总结,庭审前通过各种工具查找案例进行对比研究,庭审结束总结心得为以后办理案件借鉴。他常年参与法律宣传,举办免费法律讲座,为困难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多次参与律协举办的疑难案件研究。在这两起刑事案件中,他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和行业视野,降维解构个案痛点,最终落脚于对规则的厘清与重塑,让当事人感受到了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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