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样一位律师,他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为执业理念,用自己的专业和执着,为众多当事人撑起了一片公平正义的天空。他就是安徽瀛皖天静律师事务所的孙富强律师。
孙富强律师自2016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的时间。他毕业于淮南师范学院,拥有法学学士学位。多年的执业生涯让他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件,尤其在债权债务、合同事务、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等领域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办理相关案件400余件,其中婚姻家庭案件占比约30。
孙富强律师不仅在业务上表现出色,还担任着众多重要职务。他是安徽省第十二届青联委员,首批亳州市法学法律专家库成员,亳州信X工作专家库成员,亳州市第四、五届青联委员,首批涡阳县法学法律专家库成员,亳州市律师协会民事、公益、青年专业委员会委员,涡阳县第一届青联委员,涡阳县青年志愿者协会副会长、2022年度涡阳县优秀青年、涡阳县家庭教育指导中心讲师组成员。此外,他还参与编写了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的新三板挂牌上市、资本运作实务及经典案例分析,展现了他在法律领域的深厚造诣。
下面让我们通过几个具体的案例来感受孙富强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执业精神。
在2025年11月4日,投保人在某保险公司涡阳支公司投保了意外伤害保险,约定意外身故、伤残保额30万元,保险期间自2025年11月5日至2026年11月4日,保费400元。然而,2025年11月25日,投保人在居住房屋内意外身亡,公安机关出具非正常死亡证明书,明确死亡原因为意外身亡。但当投保人的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共4人)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保险公司却以“死亡原因系心跳呼吸骤停,属于保险条款约定的猝死免责情形”为由拒绝赔付。双方协商无果后,继承人遂诉至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
孙富强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工作。他梳理保险单、公安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核心证据,明确案件争议焦点为死亡性质认定与免责条款适用。在庭审中,他重点论证公安证明的法定效力、心跳呼吸骤停不等于猝死、保险公司未履行现场勘查与死因核查义务存在过错,用完整的证据链反驳保险公司的免责抗辩,主张全额赔付。最终,法院采纳了他的全部代理意见,判决保险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理赔款30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这一案例充分展现了孙富强律师在处理保险理赔案件时的专业能力和严谨态度。
再来看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2025年1月某日,李X步行时被小型普通客车碰撞受伤,交警认定驾驶员全责、李X无责。李X伤情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误工期150日、护理期60日、营养期60日,支出鉴定费1600元。李X从事农林牧渔行业,因事故产生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多项损失,合计166227.64元。肇事车辆在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投保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李X委托孙富强律师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方连带赔偿全部合理损失并承担诉讼费用。
孙富强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事故认定书、病历、医疗费票据、鉴定意见书等证据,固定侵权事实、责任划分、伤残等级及各项损失金额。他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与赔偿标准精准核算损失,剔除不合理诉求,明确交强险优先赔付、精神抚慰金优先主张的诉讼策略。在庭审中,他围绕争议焦点充分举证质证,依法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最终,法院经审理作出一审判决: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责任限额内,一次性赔偿李X各项损失共计166227.64元,案件诉讼费用由被告方依法承担,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全面、足额的保障。
还有一起建筑工人工地受伤的案件。委托人于2023年10月入职某劳务公司,在其承包的高速公路项目工地从事模板安装工作,双方签订简易劳动合同。2023年11月26日,委托人在工地作业时不慎被模板压伤右手,经诊断为开放性手部损伤、指骨骨折,后被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为十级伤残。因委托人与被申请人协商赔偿事宜,被申请人置之不理,遂委托孙富强律师提起劳动仲裁维权。
孙富强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并固定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合同、医疗病历、鉴定费发票等核心证据,依法拟定包含劳动关系解除、各项工伤待遇及经济补偿等完整仲裁请求。在仲裁庭审中,律师围绕劳动关系、工资标准、工伤赔偿责任等焦点问题充分举证质证。在被申请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缺席庭审的情况下,他严格把控仲裁程序,完整陈述事实与法律依据,全力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最终,仲裁委员会作出两份仲裁裁决,确认双方用工关系于2024年2月26日解除,裁决被申请人向委托人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护理费、伙食补助费、鉴定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各项工伤赔偿,合计134802元,委托人的核心诉求均获支持。
此外,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出借人(原告)与借款人(被告)因民间借贷事宜产生纠纷。被告因资金周转需要,于2023年10月向原告借款36000元,双方签订书面借条,明确约定还款期限、逾期利息标准(按全国银行间同业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同时约定出借人为实现债权产生的律师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由借款人承担。借款到期后,被告未按约履行还款义务,经原告多次催要仍拒不偿还,已构成根本违约,严重侵害原告合法财产权益。原告委托孙富强律师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支付逾期利息,并承担本案律师费及诉讼费用。最终,法院经审理依法缺席判决,全部支持原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6000元,以未还本金为基数自2023年11月26日起按年利率13.8支付逾期利息至款清之日,并支付原告律师费3000元,本案案件受理费由被告全额承担。
通过这些案例可以看出,孙富强律师在处理各类案件时,始终坚持依法、诚信执业,以深厚的法律知识、细微的观察之心和缜密的思考,为当事人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他能够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问题,运用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技巧,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他的口碑也在众多当事人的认可中不断提升,成为了当事人心中值得信赖的律师。
在未来的执业道路上,孙富强律师将继续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在法律的道路上书写更加辉煌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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