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烟台的法律界,衣超律师凭借卓越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为众多当事人信赖的法律专家。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件,参与涉案金额超过3亿元的烟台某公司不良资产包处置项目,代理涉案总金额达5000余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均成功为当事人争取重大权益,展现出强大的法律实力和高效的办案能力。
衣超律师的核心业务领域广泛,在多个领域展现出显著的专业优势。
在公司法律事务方面,他有着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提供综合法律服务,参与重大业务合同起草、并购协议修订等非诉项目。对于股东出资纠纷等公司常见法律问题,他能够精准把握法律要点,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解决方案。
刑事辩护领域,衣超律师善于精准把握案件关键。他曾通过变更罪名助力被告人获得缓刑,亦曾通过发掘新线索推动案件不起诉决定,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众多刑事案件当事人带来了希望。
民商事争议解决中,他处理各类复杂的民商事案件游刃有余。在保证合同纠纷、电梯安装合同纠纷等案件中,他凭借对法律的深入理解和娴熟的诉讼技巧,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的合法权益。
下面以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律师助力债权人实现债权这一典型案例,详细展示衣超律师的办案能力。
案件类型:股东出资纠纷。
当事人角色:原告(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委托代理律师。
案情简介:原告长期向XX公司供应油管产品。2015年2月,XX公司收到原告价值14万元的货物后,出具入库单一份,由股东B及公司工作人员签字确认,但未支付货款。经多次催讨无果,原告委托衣超律师提起诉讼。
核心诉求:要求XX公司支付货款及利息,并主张股东B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案件难点:
1.诉讼主体资格问题:XX公司主张原告系个体工商户,应以字号名义起诉,个人主体不适格。
2.股东责任认定:B辩称其签字系职务行为,且公司未清算、未破产,股东不应直接承担责任。
3.证据效力:XX公司对入库单真实性无异议,但主张需扣除维修费,且入库单非结算依据。
律师策略:
1.主体资格抗辩:衣超律师提交原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证明其以个人名义经营,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2.股东责任论证:援引已生效判决((2015)某商初字第号),证明B作为XX公司股东,在增资时认缴200万元但未缴足150万元,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债权人可要求未出资股东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3.证据固定:入库单明确记载货物价值及签字确认,结合交易习惯,主张其具备结算效力;XX公司主张扣除维修费但未提供证据,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案件结果:法院最终采纳代理意见,判决XX公司向原告支付货款14万元及利息(自起诉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B在150万元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XX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案件受理费由XX公司负担,B承担补充责任。
典型意义:
1.为债权人向未足额出资股东主张权利提供了范本,突破了“公司债务股东不直接承担”的常规认知,扩大了偿债责任范围。
2.强调了证据的重要性,通过结合交易习惯和证据规则,论证入库单作为结算依据的合法性,夯实了债权基础。
3.提醒债权人在交易过程中要注重证据的收集和保存,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有力维护自己的权益。
4.体现了律师在复杂商事纠纷中通过法律检索、证据梳理实现债权最大化的专业价值,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参考。
从这一案例可以看出,衣超律师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意义。他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敏锐的洞察力和灵活的诉讼策略,能够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问题,为当事人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在面对复杂的法律纠纷时,他能够充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同时,他的成功案例也为其他律师和当事人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借鉴,推动了法律行业的发展和进步。衣超律师将继续秉持专业、严谨、高效的执业理念,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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