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车辆所有者L把车租给了W,W又转租给李X。小X的父母H和R认为L和W在租赁车辆过程中存在过错,将他们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等总计827,715元。
黑龙江铁兵律师事务所的高志博律师接手此案后,提出了关键观点。他指出,L对W转租车辆给李X并不知情,L把车租给W时查验过其驾驶证,后来W驾驶证注销未通知L,且隐瞒转租事实,责任应由W承担。同时,他认为本案应追加李X法定继承人为被告,此次事故是李X超速驾驶导致的单方事故,李X应负主要责任,L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时查看了诸多证据,包括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民事判决书和交警询问笔录等。法院确认小X属于“好意同乘”,自身存在一定过错,未审查李X驾驶资质和尽到提醒义务。L作为车辆所有人,将“非营业”“家庭自用”的车对外出租,未审查租车人资质,存在管理过错;W转租时也未审查李X资质,同样有过错。虽然李X是主要责任人,但已死亡,L和W需承担相应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L和W各承担10%的赔偿责任,L只需赔偿83,211.50元,为当事人L大大减少了损失。
这个事要是换个人可能就栽了,其实记住两点就能避免。一是车辆出租时,一定要仔细审查租车人的驾驶证等相关资质,并且明确禁止转租;二是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明确自己的责任和权益。
在这起案件中,高志博律师凭借多年的执业经验和深厚的法学功底(黑龙江大学全日制法学本科学历打下的基础),在开庭前深入研究证据、分析法律关系,开庭中为当事人铿锵有力地争取权益。自2013年执业至今,他已承办案件逾1000件,其中交通事故等各类案件经验丰富。正是这种丰富的经验和扎实的专业能力,让他在本案中精准地找到了关键突破口,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好的结果。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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