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吴绍俊成功推翻一审时效抗辩,帮助当事人追回全部货款。本案的原告是一家农资经销主体,与被告建立了多年的供货合作关系。被告长期用假名签署欠款凭证和收货单据,拖欠了多笔货款。一审时,被告以诉讼时效届满为由进行抗辩,法院采信了该意见,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求。
案件最初,原告手中有被告以假名签署的欠款凭证、送货单据以及通话记录,但缺失被告的真实身份信息这一关键证据。吴绍俊接受委托后,从两个关键维度展开行动。一方面,他指出被告用假名签署单据,导致原告长期无法获取其真实身份信息,虽多次主张权利、向公安机关求助,都因被告身份不明无法有效维权,这属于权利人因客观障碍无法行使请求权,符合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情形。而且原告直到2022年才明确被告真实身份,此时才满足“有明确被告”的起诉条件,诉讼时效应从这时起算,一审的时效认定存在根本性错误。另一方面,他全面核对了案涉的全部欠款凭证、送货单据及通话记录,确认被告对以假名签署的欠据、送货单真实性无异议,对应货款金额可明确核算,不存在被告所说的“已现金结清、单据未收回”的情况,欠款事实清晰可查。
在二审庭审中,吴绍俊围绕“诉讼时效未届满”“欠款事实成立”两大核心,提交了完整的证据链,并精准阐述法律意见。被告可能会继续坚持诉讼时效已过以及欠款已结清的观点,但吴绍俊通过之前的证据梳理和分析,逐一驳斥了被告的抗辩观点。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吴绍俊的全部核心代理意见,撤销了一审驳回原告诉求的民事判决,判令被告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偿还全部认定货款及资金占用利息,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告按比例承担,原告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全面支持。
在处理证据问题上,吴绍俊有一套自己的方法论。他会全面梳理案件全流程证据,精准抓住案件核心争议。在时效抗辩类案件中,跳出“时间节点”误区,深挖权利人无法主张权利的客观事实。对于二审案件,聚焦核心争议,用精准的法律意见和完整证据链说服法庭。同时,注重交易主体信息核查,防范买卖合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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