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翔律师执业多年,带领团队办理各类案件近千件,在执业第11年时遇到了这起假冒注册商标案。被告A、被告B未经某知名运动品牌公司授权,擅自生产、销售带有该品牌注册商标的服饰产品,非法经营数额达十余万元,达到情节严重标准,公诉机关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对二人提起公诉,他们面临着有期徒刑及高额罚金。被告A案发后被羁押,随即委托孟翔律师提供专业刑事辩护。
在处理此案时,孟翔律师的办案风格侧重于证据链整理。他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释明法律规定与诉讼风险,指导当事人稳定供述、如实交代案情,同步协助完成向被害单位大额赔偿并取得正式谅解书,为从轻处罚奠定最核心证据基础。他严格对照知识产权刑事司法解释,逐项论证非法经营数额认定、自首/坦白认定、主从犯地位、悔罪表现、社区影响等关键问题,形成专业、完整的辩护意见。
本案涉案金额较大,已远超刑事立案标准,法定刑区间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孟翔律师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精准提炼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积极推动当事人向被害单位赔偿并取得书面谅解。针对公诉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孟律师积极沟通说理,强调当事人无犯罪前科、积极补救、自愿认罪等可宽宥情节。同时,他结合案件金额与司法解释标准,合理主张罚金区间,推动法院作出合理罚金判决,兼顾法律效果与当事人经济承受能力。
法院最终采纳律师全部辩护观点,认定二被告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同时综合考量自首、坦白、全额退赔、获得谅解、认罪认罚、社会危害性较小等情节,对被告A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对被告B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二人均未被实际收监执行,实现“实刑变缓刑”的关键辩护成果。
孟翔律师长期认为,在刑事辩护中,要充分挖掘当事人的可宽宥情节,为其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对于普通人来说,一种常见的预防方式是,在经营活动中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触碰知识产权红线,避免陷入类似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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