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某某案中,2019年7月至12月,同案人未经游戏著作权人同意运营私服获利。廖某某从2016年起为同案人托管服务器,起初不知对方开私服,2019年8月得知后要求关闭游戏,但因托管费未到期未关服务器,还赚取托管差价。案发后,廖某某投案自首并退缴违法所得18.41万元。刘月刚凭借丰富的刑事办案经验和对法律条文的精准把握,详细分析案情后,提交不予起诉的法律意见。他深知此类案件中,当事人的主观故意和行为细节对定罪至关重要。最终,法院认为廖某某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初犯、从犯、自首等情节,决定对其不起诉。
在另一起非法经营案中,于某乙等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收购并销售卷烟,销售金额巨大,属情节特别严重。刘月刚作为于某乙的辩护人,考虑到非法经营烟草类犯罪量刑较重,且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存在滞后性。他结合于某乙在犯罪中的作用、获利情况以及主动退缴非法所得等情节,为其制定了精细化的辩护方案。最终,于某乙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还有曾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曾某某发展会员30人以上且层级达3级以上,直接或间接吸收传销资金266万元。刘月刚认定曾某某属从犯,且有自首、主动退缴部分违法所得等情节,提出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法院采纳了其观点,判处曾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两年。
刘月刚常秉持以精湛的专业技能、精细化的辩护风格、高度负责的敬业精神提供建设性和可操作性的解决方案这一理念。在这些案件中,他通过对案件细节的精准把握和深入分析,为当事人制定最优辩护策略。处理此类刑事案件,需深入了解案件事实,精准把握法律适用,充分利用当事人的从轻情节,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