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的便民市场里,王XX、辛XX、王XX三人像往常一样在相邻摊位经营着自己的生意。然而,一场突如其来的立案通知打破了这份平静。原来,他们与夏某某、闫XX因琐事发生矛盾并引发厮打,之后夏某某纠集闫XX持械返回,砸毁他们的摊位并殴打三人,导致王XX重伤二级、辛XX轻伤二级及轻微伤、王XX轻微伤。三原告决定委托甘肃法茂律师事务所的梁小龙律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梁小龙律师在接到委托后,凭借自己13年的执业经验,迅速投入到案件的处理中。他毕业于甘肃政法学院经济法学本科,自2013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以来,累计承办各类案件已逾1038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经验。此前他处理过一起相似的故意伤害案件,对这类案件的证据审查和法律适用有着自己独特的见解。
梁律师首先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他深入市场,向周边的商户了解事发时的情况,收集相关的证人证言。同时,他仔细核算赔偿金额,对三原告提供的医疗票据、误工证明等相关证据进行细致的梳理和严格的核算。在这个过程中,他精准区分刑事与民事责任边界,避免了当事人因法律知识欠缺导致的权益受损。
在庭审阶段,梁律师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他清晰阐述代理意见,有力论证二被告人的侵权责任及赔偿义务。他的逻辑清晰、严谨细致,让整个庭审过程有条不紊。面对对方律师的质疑,梁律师沉着应对,用扎实的法律知识和充分的证据进行反驳。
最终,法院经审理,依法认定二被告人构成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同时支持了三原告的合理诉求,判决二被告人共同赔偿三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共计57552.92元。
在这个案件中,梁小龙律师展现出了他严谨务实的工作态度和专业高效的办案能力。他精准把握案件关键焦点,为当事人提供了专业、有效的辩护方案,成功帮助三原告获得赔偿,化解了他们的维权困境。他凭借自己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实战经验,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与良好口碑,彰显了律师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专业价值与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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