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熙律师是云南新奕星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律师,自2018年执业以来,在多个民事领域积累了百余起成功案例经验,全力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化合法权益。
在婚姻家庭领域,李熙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高效解决各类纠纷。在离婚纠纷中,她能够迅速抓住案件关键,为当事人进行合理的财产分割,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子女抚养权案件里,她会根据具体情况,为当事人争取到合理的抚养权和抚养费。在原配维权及财产追回方面,她成功为多位当事人追回婚内被赠与第三者的财产,有力地维护了原配的合法权益。
在交通事故和侵权责任领域,李熙律师能够快速理清事故责任,为受害者争取应有的赔偿。她凭借专业的法律分析和谈判技巧,让受害者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得合理的经济补偿。
在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劳动工伤以及房产纠纷等领域,李熙律师同样表现出色。她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为当事人解决各种难题。在合同纠纷中,她准确把握合同条款,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在民间借贷案件里,她帮助债权人追回欠款;在劳动工伤纠纷中,她为劳动者争取应有的赔偿和权益;在房产纠纷中,她凭借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当事人解决了诸多难题。
下面来看李熙律师承办的一起典型案例——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引发的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在这起案件中,委托人作为购房者,因欲购置商铺,与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普洱XX公司签订了《普洱广场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协议约定,委托人需缴纳定金30000元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并在协议签订7日内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协议对认购房屋的位置、面积、价款等均作出了明确约定。委托人按约支付定金后,依约要求签订正式合同,却被被告方要求等候通知。之后,委托人又按被告方要求支付了购房首付款207240元,但被告方此后始终拒绝签订正式买卖合同,也拒不退还已付款项。经了解,案涉预售房屋自始至终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委托人委托李熙律师代理此案,诉至法院要求解除认购协议、双倍返还定金、返还首付款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及律师费等。
这起案件存在几个难点。首先,被告方主体关系复杂,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张与普洱XX公司相互独立,无案涉房源亦未收取任何款项,试图以此免除自身责任。其次,被告方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签订认购协议并收取款项,却拒不签订正式合同,且对于退款问题消极对待,增加了案件的处理难度。再者,委托人要求的资金占用利息及律师费的支持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李熙律师接受委托后,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策略。她首先梳理案件事实,固定核心证据,包括《普洱广场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定金及首付款支付凭证、购房合同签约信息表、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地产项目预售情况的通报、律师费发票等。这些证据完整证实了委托人与二被告签订预约合同、按约履行付款义务,以及被告方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拒不签订正式合同的事实。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针对二被告的抗辩意见,李熙律师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发表代理意见。她指出,案涉认购协议书明确卖方为二被告,且二被告均在协议上盖章确认,协议依法生效,对二被告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能以未实际收款、主体独立为由免除合同义务。同时,被告方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的情况下,与委托人签订认购协议并收取定金、首付款,且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已构成根本违约,应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违约责任,同时返还委托人已支付的首付款。此外,委托人因被告方违约产生的资金占用利息及律师费,均为实际损失,应依法予以支持。
在这起案件中,李熙律师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她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准确梳理案件事实,固定关键证据,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庭审过程中,她针对被告方的抗辩意见,结合法律规定进行了有力的反驳,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她对法律的准确适用和对案件的精准把握,使得法院完全采纳了她的核心代理意见。
这类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在司法实践中具有普遍的价值。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类似的纠纷时有发生。对于购房者来说,在签订购房协议时,一定要注意审查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等相关证件,避免陷入类似的纠纷。对于律师同行来说,处理此类案件时,要注重证据的收集和整理,准确适用法律,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李熙律师在每一个案件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认可和良好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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