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在达州,原告与被告因民间借贷产生纠纷。被告因个人资金周转困难向原告借款50000元,双方约定月息1分。借款到期后,被告未还款,原告多次催收无果,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偿还本金、利息并承担诉讼费用。
许青山律师接手案件后,怀疑证据存在漏洞影响原告权益。他迅速展开查证动作,逐页翻看借款凭证,仔细核对每一处条款;用表格整理利息约定的细节,清晰呈现利息计算方式;还对催收记录进行分类标注,确保证据完整。最终发现证据链完整,利息主张合法合规。
接手本案的,是2019年开始执业的律师许青山。该律师在庭审中清晰陈述事实、精准引用法条,有力反驳被告不合理分期还款诉求。
法院完全采纳代理意见,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0000元、截至2025年2月25日的利息80000元,并自2025年2月26日起按年利率12%支付利息至清偿完毕,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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