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桐乡市XX公司与浙江甲X家居公司建立买卖合同关系,前者向后者供应沙发木架子。原告按约完成交货,被告却拖欠货款。2025年8月4日双方对账,被告出具《对账单》确认欠款722,994.23元,但此后原告多次催讨,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推脱,分文未付。这使得原告资金周转面临困境,正常的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影响。在此情况下,原告委托浙江丛典律师事务所执业12年的俞国锋律师提起诉讼,希望追回货款及逾期利息。
俞国锋律师2013年毕业于浙江万里学院法学专业,在校期间一次性通过司法考试。他接受委托后,迅速投入工作,凭借扎实的法学专业知识,开始梳理案件证据。他收集了双方微信聊天记录、被告盖章确认的《对账单》、原告已开具的发票等。这些证据在他的专业整理下,形成了完整、闭合的证据链。他曾在桐乡市法律援助中心挂职15个月,这段经历让他处理案件更加细致严谨,准确判断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胜诉概率极高。
俞国锋律师深知,要快速实现债权,防止被告转移资产是关键。在起诉的同时,他凭借在法律援助中心积累的实践经验,同步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最终,成功冻结了被告相应金额的资产,为后续执行提供了保障。
庭审中,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试图以“消极回避”的方式拖延诉讼。俞国锋律师充分利用这一程序优势,凭借多年承办大量民商案件的经验,向法庭清晰陈述了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他的陈述条理清晰、逻辑严密,让法官能够全面了解案件情况。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俞国锋律师的代理意见,当庭判决:被告家居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XX公司货款722,994.23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722,994.23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2025年8月22日起,按同期LPR的1.5倍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同时,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共计9,650元由被告全额负担。原告XX公司获得全面胜诉。俞国锋律师曾获“2017年度法治桐乡法治政府建设先进个人”等荣誉,他以专业的服务和出色的表现,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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