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认为,原告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给被告,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双方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合同无效后,原告有权要求被告返还款项并支付资金占用费……判决被告归还原告款项226,458.31元,并赔偿损失。”这份判决书背后,是王飞快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细致工作,为当事人挽回损失的过程。
王飞快律师在接案时,初步判断虽然借款合同因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而无效,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原告有权要求被告返还款项并支付资金占用费。这为后续的代理工作奠定了基础。
在证据收集方面,难点在于双方婚前借款,婚后结婚又离婚,款项往来复杂,且被告辩称该款项用于双方共同经营企业的支出,并非个人借款。王律师锁定被告于2021年3月6日出具的《借条》,该借条明确载明“因做生意所需向原告借款25万元”,且承认已收到款项,以此证明款项性质为借款而非共同经营出资。同时,利用2022年2月24日被告在微信中回复“可以,那就一言为定”,明确同意原告提出的“25万也要你自己还的,利息每月各付给我”,为主张资金占用费提供了依据。
庭审中的争议焦点集中在合同无效后能否要求被告返还本金及利息、款项是否用于共同经营以及婚姻期间的转账是否应认定为还款。王律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合同无效后的法律后果,有力反驳了被告的抗辩。最终,法院采纳了王律师的意见,判决被告返还剩余本金及资金占用费。
在另外两起案件中,王律师同样展现出专业素养。在建设工程合同案中,面对四份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利息计算标准各不相同等难点,王律师系统梳理四份合同的完整履约证据,针对不同合同约定分别主张利息/违约金,明确各笔欠款的利息起算时间,成功为客户追回全部工程款本金及大部分逾期利息/违约金。在工程安全事故案中,王律师主张合同无效,回归侵权责任,论证死者自身存在重大过错,指出原告作为总包方存在选任过失,举证事故原因多样性,合理划分责任比例,为客户减损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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