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体育文化发展公司(原告A)将被告C、被告D诉至法院,以合同纠纷为由提出多项高额给付诉求,要求两被告返还培训分成款项、学员退费分成、赔偿预期利益损失及物资损失等,坚称双方是培训外包合作关系。被告C、被告D委托了安徽百草园律师事务所的梅鹏律师代理此案。梅鹏律师执业5年,在民商事法律实务领域经验丰富,执业以来处理了大量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
梅鹏律师接手案件后,通过全面阅卷、仔细梳理证据发现,原告与两被告先后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工作岗位、薪酬标准、管理制度、考勤值班、工作汇报等劳动权利义务内容。而且在日常管理中,原告也是按照员工标准对两被告进行考勤、任务指派与制度约束,公司负责人在内部沟通中也明确认可两被告系公司员工。
梅鹏律师凭借对劳动法律行业规则的深入理解,指出原告所主张的《培训外包协议》,本质上只是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对薪酬发放方式的调整,并没有改变人身隶属与管理支配的劳动关系核心特征。同时,协议中关于退费承担、风险分配的约定因违反劳动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
在庭审中,梅鹏律师提出核心抗辩。一方面强调本案属于劳动争议,应适用仲裁前置程序,法院不应直接受理;另一方面指出双方实为劳动关系,案涉外包协议无效,原告主张的各项损失均无法律与事实依据,应由原告自行承担。
法院经审理后,完全采纳了梅鹏律师的抗辩观点。认定原告与两被告之间成立劳动关系,案涉培训外包协议未改变劳动关系属性,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均缺乏依据。
在这个案件中,梅鹏律师精准定性法律关系,穿透“外包协议”的外观,还原了劳动关系的本质,锁定了案件的程序瑕疵,为胜诉奠定了基础。他还通过整合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沟通记录、管理制度等证据,构建了完整的证据链。从程序异议到实体反驳,层层递进、逻辑严密地实施全流程抗辩策略,全面瓦解了对方的诉求。最终成功为委托人免除了全部返还、赔偿责任,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财产权益与经营自由。凭借这样出色的办案成果,梅鹏律师获得了安庆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培训班结业证书,还担任了安庆市迎江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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