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X和汪X是朋友。1996年7月29日,汪X经营企业缺钱,和辛X签了《借款协议》,还写了《借条》,借了63500元,约好1997年3月29日还,还说还不上就拿房子抵押。当时辛X觉得,有借条在,这钱肯定能要回来。
借款到期后,汪X没还钱。辛X催了好多年,汪X在2024年才微信转了1000元。之后辛X再催,汪X就不认账了。辛X慌了,自己跑去和汪X理论,可汪X就是不松口,辛X一点办法都没有,心里又着急又怀疑自己,不知道这钱还能不能要回来。
后来,辛X经人介绍找到了云南大韬律师事务所的单楷律师。单楷律师执业多年,在民商事领域经验丰富。
单楷律师仔细梳理材料时,发现《借款协议》和《借条》都是汪X亲笔写的,这是关键证据。他意识到,只要能证明这两份材料的真实性,就能锁定借款本金。
于是,单楷律师指导辛X收集相关证据。他们翻出了二十多年前的原始借款凭证,还整理了和汪X的沟通记录。单楷律师还详细梳理了以租抵债的款项抵扣逻辑,准备在法庭上据理力争。
庭审中,汪X辩称只收到30000元,借条是按辛X要求写的,还说房租要抵扣借款。单楷律师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指出汪X没有证据证明自己的说法,而辛X有完整的借款协议和借条。最终,法院采信了辛X的主张。
法院考虑到“以租抵债”的情况,结合汪X已还的1000元,依法核减了相应款项。因为双方对利息约定不明,法院没支持辛X的利息诉求。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判决,汪X要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辛X借款本金54571.6元。辛X原本紧张得不行,听到判决结果,终于长出了一口气。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借钱时一定要写借条,明确借款金额和还款时间。第二,保留好借款凭证和沟通记录,关键时刻能当证据。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借钱有风险,留好证据很重要。遇到纠纷别慌,找专业律师帮忙。在这个案子里,单楷律师精准梳理原始借款凭证,构建完整证据链,帮辛X成功追回了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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