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中遭遇困境,一审法院将已被生效判决认定为投资款的款项,错误认定为代付款并予以抵扣,仅判决宾馆公司支付工程款余额63813.6元及按LPR四倍计算的利息,这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极大损害。而在再审案件中,二审法院采信未经合法质证的证据,错判朱XX返还300万元及相应利息。这正是四川厚海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庞石磊律师接手这些案件时面对的死局。
在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中,庞石磊律师团队迅速行动。深入研究历次审理的判决书、庭审笔录等材料,明确核心争议焦点。针对赵XX支付款项的性质问题,庞石磊凭借四川大学法学专业所学,深知生效判决的既判力,强调生效判决已认定该笔款项为投资款,宾馆公司未提供足以推翻该事实的证据,一审法院突破生效裁判认定事实及合同相对性原则,将投资款认定为代付款并抵扣,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在工程造价方面,庞石磊仔细核对鉴定意见书及相关证据,对鉴定意见中的各项费用逐一分析,针对宾馆公司提出的异议,准备充分的反驳证据和理由。就逾期付款利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主张一审法院按LPR四倍计算利息缺乏合同约定及法律依据,应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庭审中,庞石磊围绕争议焦点充分发表代理意见,提交多组证据,有力反驳宾馆公司的抗辩意见。
在再审案件中,庞石磊律师团队全面梳理案件卷宗材料,精准定位二审判决存在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错误。向法院提交一系列关键证据,包括XX公司《委托书》、《项目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等。庞石磊凭借丰富的执业经验,清晰阐述案涉300万元转款具有合法依据,朱XX受XX公司委托办理项目开发公司相关事宜,该款项系用于支付委托事项产生的费用,并非无法律根据的获利。在再审庭审中,围绕争议焦点展开充分辩论,成功说服法院采纳己方观点。
庞石磊在处理案件时,有自己独特的习惯。他习惯在接手案件后,花大量时间仔细研读所有相关材料,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这一习惯源于他多年的执业经验,从2006年开始执业至今,承办上千案件,让他深知细节决定成败。他会把合同读出声来找逻辑断层,在会见前花很长时间观察当事人的微表情,以便更好地了解当事人的真实想法和案件的实际情况。
最终,在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中,二审法院采纳了庞石磊的意见,纠正了一审法院的错误认定,认定该笔款项为投资款,不应作为工程款抵扣,判令宾馆公司向XX公司、XX公司支付工程款XXX.3元及相应利息。在再审案件中,再审法院撤销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驳回白XX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结束后,庞石磊还会与当事人沟通,了解案件结果对他们生活的影响,给予一些法律方面的建议。接下来,庞石磊又将投入到金融领域的一起复杂案件中,继续用他的专业为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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