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省宁波市的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原告刘先生在与被告王驾驶的货车碰撞后受伤,经鉴定为九级伤残。刘先生委托了浙江众诺律师事务所的杨福律师为其维权。
为何专注交通事故纠纷?
自2019年开始执业的杨福,至今已承办逾近百件案件,其中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传统民事案件承办数量达86余件。他曾任职于财险公司,这让他对交通事故索赔中伤者一方的沟通、对保险公司的判断尤为准确。基于这样的经历和积累,他选择在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领域深耕。在处理这起案件时,他多年的实务经验发挥了重要作用。
专业审查与精准主张
面对案件,杨福律师全面梳理各项损失。在残疾赔偿金方面,他针对原告左踝关节功能丧失75%以上构成九级伤残的情况,依据相关法律和证据,成功主张了近30万元的残疾赔偿金,该金额占赔偿总额的76%。在误工费计算上,面对被告的异议,杨福凭借处理同类案件的经验,提供原告伤前银行流水、伤后收入等证据,法院最终采纳其主张的计算方式,认定误工费15755.59元。
在精神损害抚慰金方面,杨福律师成功主张8000元,并争取到在交强险内优先赔付。他还准确区分保险赔付范围与侵权人直接赔偿范围,让386320.95元由保险公司赔付,鉴定费1900元由侵权人王承担。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中国XX公司赔偿原告刘先生经济损失368320.95元,被告王赔偿1900元。此案后,杨福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处理经验进一步完善,为同行在处理类似案件时提供了借鉴。他持续在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领域深耕,用专业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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