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省XX县人民法院审理的这起开设赌场刑事案件中,被告人YX身处极为不利的境地。他作为合伙开设赌场的核心人员,全程参与5次开设赌场行为,是主犯之一。同时,他有赌博违法记录及赌博罪前科,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XX县人民检察院以开设赌场罪对YX等八人提起公诉,指控其构成共同犯罪,且强调YX应从重处罚。此时的YX,仿佛陷入了一个难以挣脱的法律困境。
来自江苏盐城及周边地区的沈玉玮律师,自2014年执业至今,承办案件已逾千件,其中刑事类案件200余件。他接受委托担任YX的辩护人后,第一时间全面阅卷并细致核查证据材料。凭借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他精准梳理YX在共同犯罪中的具体行为、作用地位及全案量刑情节,结合开设赌场罪的法律规定与司法裁判标准,确定了精准考量情节、争取罪刑相适应的辩护思路。
在庭审中,沈玉玮律师依法提出专业辩护意见。他指出被告人YX在审判阶段自愿认罪认罚,符合从宽处理情节;结合YX在共同犯罪中的实际参与程度、获利情况,请求法院精准区分其与同案主犯HX的责任;还强调YX归案后如实供述自身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主观悔罪态度良好。沈玉玮律师就这些辩护意见进行了充分、严谨的举证和说理。
江苏省XX县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全面审查后采纳了沈玉玮律师提出的认罪认罚、坦白等从宽处罚的辩护意见。法院综合考虑各种情节后,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人YX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X万元。原本可能面临更重处罚的YX,在沈玉玮律师的专业辩护下,获得了罪刑相适应的判决结果,其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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