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在云南昭通,被告人贺某因贪图小利,多次实施盗窃油品的违法行为,被警方以涉嫌盗窃罪进行侦查。随着案件进入公安侦查阶段,被告人家属委托李朝永律师全程担任辩护人。公诉机关经审查案件事实,认定贺某构成盗窃罪,并结合案件情节采纳律师部分意见,出具量刑建议,建议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是否适用缓刑则由人民法院决定。
李朝永律师自2019年开始在云南昭通执业,至今已承办逾千件案件。接案后,他第一时间查阅全部案卷材料,这一动作体现了他作为一名专业律师对案件细节的重视。在查阅过程中,他发现被告人虽存在多次盗窃行为,但涉案造成的财产损失较轻,被盗油品均已追回并发还被害人,未造成严重损害后果。同时,他多次会见被告人,这不仅让他全面梳理了案件事实、犯罪情节,还深入了解了被告人主观、客观量刑情节,精准把握了案件争议核心。
在锁定证据方面,李朝永律师从全案材料中锁定了被告人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等相关笔录作为突破口。这些笔录形成于案件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以书面形式呈现,详细记录了被告人承认犯罪事实、表示愿意接受处罚的内容。
庭审中,李朝永律师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盗窃罪罪名无异议,尊重案件定罪及公诉机关基础量刑建议。同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缓刑适用相关规定,从四大法定要件逐一展开辩护。他指出本案犯罪情节较轻,涉案损失较小且全部退赔,危害后果轻微;被告人全程认罪悔罪,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审查起诉阶段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庭审悔罪态度诚恳;被告人无再犯罪危险,其因法律意识淡薄、无固定收入才一时失足,案发后已然深刻认知自身错误;对其适用缓刑不会对社区造成不良影响。此外,他还重点向法庭阐述被告人特殊家庭困境,被告人年长未成家,长期承担赡养年老父亲、照料患病母亲的家庭责任,案件审理期间母亲因无人照料、加之被告人被羁押病情加重病逝,家庭遭遇重大变故。最后,李朝永律师提交了详细的代理词,恳请法庭秉持司法温度,对被告人适用缓刑,给予改过自新、回归家庭的机会。
最终,法庭虽未完全采纳律师全部辩护意见,但综合考量当事人坦白认罪、全部退赃、主观恶性小、无再犯风险及家庭重大变故等多重情节,基本采信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未加重刑罚,作出公平公正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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