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蔡某持有公司16%的股权,他认为公司已实际停业、无法经营,股东间丧失人合性,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损,符合司法解散条件。为此,他提交了多份裁判文书、公司决议、工信部门证明、拆除视频等证据,还申请财产保全,冻结了公司账户70万元。而股东武某持有公司80%的股权,他提出以80万元收购蔡某16%的股权,但蔡某不同意。双方僵持不下,矛盾逐渐升级,最终蔡某将公司告上法庭,请求司法解散公司。
在这场纠纷中,被上诉人某建材公司委托了马国律师为其辩护。马国律师自2018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已达600件,在合同纠纷等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他办案思路清晰,善于精准把控案件焦点。
接手案件后,马国律师迅速展开工作。他仔细研究了蔡某提交的证据,同时深入了解公司的运营状况和股东间的矛盾根源。他查阅了《公司法》中关于公司司法解散的相关条文,依据规定,公司司法解散的核心是治理结构瘫痪。在本案中,蔡某可依法自行召集股东会,公司治理机制并未失效,股东分歧可通过股权转让等途径解决,在未穷尽其他救济前不应解散公司。
一审法院认为,蔡某虽具备解散诉讼主体资格,但公司未达到“经营管理严重困难、股东会机制失灵”的解散标准,且存在股权转让等其他解决途径,不符合司法解散条件,判决驳回蔡某的诉讼请求。蔡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中,蔡某提交了录音证据,主张公司资金被不当使用、股东矛盾激化。马国律师认真分析这份录音证据后,认为仅为经营决策分歧,不足以证明治理机制完全失灵。
最终,二审法院支持了马国律师的观点,认为公司治理机制未失效,股东分歧可通过股权转让等途径解决,未穷尽其他救济前不应解散公司。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事后,回顾这场案件,马国律师始终坚守“忠于法律,恪守正义,诚信执业,坚守底线,维护权益,不负托付”的执业理念。他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精准把控案件焦点,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辩护,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像在这场公司解散纠纷案件中,他用法律的武器,为公司的稳定发展保驾护航,也让人们看到了法律在解决复杂商业纠纷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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