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XX月,谢某入职xxxxxxx有限公司担任货车司机。20XX年X月X日,谢某发生一起对方全责的交通事故,X月X日却被公司辞退。谢某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辞退赔偿金12750元以及20XX年XX月-20XX年X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54200元。
接手本案的,是2023年开始执业的律师朱佳嫣。该律师在初步了解案情后,怀疑公司存在未与谢某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为了查证这一点,朱佳嫣律师首先逐份翻阅谢某入职以来的文件资料,包括入职申请表、工资发放记录等;接着,她致电谢某的同事,核实公司是否普遍存在不签合同的现象;最后,她还申请仲裁委调取公司的员工档案,查看是否有谢某的劳动合同存档。
通过这些动作,朱佳嫣律师发现公司确实未与谢某签订劳动合同。在仲裁过程中,朱佳嫣律师向仲裁委出示了这些证据,公司在证据面前无法抵赖。最终,在仲裁委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公司支付谢某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部分、经济补偿金等合计42000元。
这起案件启示法律实务工作者,在劳动纠纷案件中,证据的审查和挖掘至关重要,一份关键证据可能就会改变案件的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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