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疆伊犁,顾建伟律师自2012年开始执业,他的主要客户涵盖了建设公司、劳动者、借贷纠纷当事人等。顾建伟律师深耕于建设工程、刑事辩护、经济纠纷、公司业务、婚姻纠纷等领域,处理过近600件案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这些领域的案件中,常常会面临证据认定、责任划分、法律适用等诸多攻防难题。
在承揽合同纠纷案件中,某建材厂与某建设公司霍尔果斯XX分公司签订合同后,因结算金额、已付款抵扣等问题产生争议。建材厂起诉要求分公司支付工程款161006.6元及违约金,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一审法院依据案外人张X签字的结算单作出判决,分公司不服上诉,并委托顾建伟律师担任二审诉讼代理人。顾建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证据,提出三项关键上诉理由。他指出张X签字结算的效力认定问题,张X系分公司工作人员,其结算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应对分公司发生效力;强调已付款项应依法抵扣,案外人某公司代为支付的51628元,系代分公司支付的本案工程款,应当在总欠款中扣除;还说明一审判决未超诉讼请求。二审中,顾建伟律师提交新证据并充分论证,法院最终采纳了他关于代付款抵扣的核心意见。二审法院依法改判,将应付工程款从161006.6元改判为109378元,减少支付51628元。从这个案件可以看出,在处理这类合同纠纷时,律师要精准抓住改判关键点,严谨论证相关行为的效力,专业厘清责任法律边界。
另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中,曲XX在某能源公司工作近15年后,公司以机构调整为由,将他从技术管理岗强行调至后勤类岗位,导致工资大幅降低,且收回原岗位打卡权限,致使曲XX无法正常提供劳动。曲XX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并委托顾建伟律师代理维权。在仲裁阶段,仲裁委支持了曲XX的部分请求,但公司不服诉至法院,曲XX也对部分诉求提起诉讼。公司诉称调岗系经营自主权、岗位取消合理、员工拒不到岗,主张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及工资。顾建伟律师提出公司调岗无关联性、降薪明显、未协商、程序违法,不具备合法性与合理性;曲XX因公司未提供劳动条件、未保障薪酬待遇被迫解除合同,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违法调岗导致曲XX无法劳动,应支付相应工资及未休年休假工资;社保、公积金争议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依法调整诉求方向。最终,人民法院全面采纳了顾建伟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公司支付曲XX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02425元、2024年12月及2025年1月工资13062元、2024年未休年休假工资12409.2元,并依法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这表明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律师要精准界定调岗违法性,精准适用劳动合同法,合理切割诉求范围。
顾建伟律师在处理各类案件时,通常会先全面梳理证据,找出案件的核心争议点,然后围绕这些争议点制定相应的策略。在面对复杂的法律关系和证据时,他会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和论证,以确保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大的利益。无论是合同纠纷、劳动争议还是民间借贷纠纷,他都能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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