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诈骗罪案件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A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承接烟花爆竹运输业务之名,虚构货物被查处的事实,两次骗取他人烟花爆竹并销赃,涉案金额共计140436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对于被告A来说,初始困境明显,诈骗事实清晰,涉案金额巨大,面临着较重的刑罚。证据方面,公诉机关有一系列证据证明被告的诈骗行为和涉案金额。
陈娅雯律师的抗辩策略是从被告人的认罪态度、退赔谅解等方面切入。她快速阅卷梳理证据,明确核心辩护方向,提出被告人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案发后全额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庭审中,公诉机关强调被告诈骗行为的严重性和涉案金额巨大,应按照诈骗罪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重判。而陈律师则围绕从轻情节进行辩护,指出被告的坦白和积极退赔等行为应得到从轻处理。最终,法院采纳了陈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A构成诈骗罪,但对其适用非监禁刑,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0元。
另一起诈骗罪案件中,被告人作为货运从业者,虚构货物被查扣事实,将承运货物非法占为己有并变卖,涉案金额十余万元。公诉机关以诈骗罪(数额巨大)提起公诉,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告虽有如实供述、全额退赔并取得谅解、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但初始仍面临着重罪重判的风险。陈律师精准把控量刑尺度,围绕坦白、认罪认罚、全额退赔等核心从轻、从宽情节构建缓刑适用辩护体系。庭审中,公诉机关依据法律规定强调被告的犯罪行为应受到重判,而陈律师则详细阐述被告的可从轻情节,最终法院完全采纳辩护观点,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中,多名被告人明知电子产品系盗窃所得仍大量收购并销售,涉案金额分别达数十万元、近十万元,公诉机关认定属“情节严重”,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告们虽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缴违法所得,但因涉案金额高、符合“情节严重”情形,量刑辩护难度大。陈律师针对各被告人个体情节差异化制定辩护策略,围绕坦白、退赃退赔等要点论证从轻处罚依据。庭审中,公诉机关强调犯罪情节严重应重判,陈律师则突出被告的从轻情节,最终法院充分采纳辩护意见,对各被告人均判处三年左右有期徒刑,大幅低于法定量刑起点。
从这些案件中可以提炼出被告代理的三条防御主线:一是精准把握案件核心要点,聚焦法定、酌定从宽情节制定辩护策略;二是全程主导关键程序,固定有利量刑证据,如指导退赔、签署谅解书等;三是针对不同案件和被告人个体情况,制定差异化辩护方案,避免“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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