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A受雇于被告B,在被告C的房屋内拆除作业时被砸伤左脚致多发性骨折。A起诉要求B赔偿损失,同时要求房主C及装修负责人徐X承担选任过错责任。C则辩称自己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且是原告自身违规操作,应承担主要责任。
案件陷入胶着,C找到了在上海浦东新区和杨浦区执业的于彩霞律师。于彩霞律师执业多年,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500件,尤其擅长刑事辩护、家事与房产纠纷等领域。面对此案,于律师决定从多方面进行抗辩。
她积极举证原告擅自改变工作内容,从铲墙改为砸墙,并且自身操作不当等事实。通过这些有力证据,成功将原告自身责任比例提升至45%,从而把房主C的过错责任从原告最初主张的30%降至10%。
针对原告依据非工伤标准自行委托鉴定得出的伤残结论,于律师申请法院重新鉴定。最终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认定不构成伤残,为C避免了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约17.8万元的损失。
此外,于律师明确指出C与施工方B之间系承揽合同关系,非共同侵权,不应承担连带责任。法院采纳了该意见,仅判令C承担按份的10%责任。又因为C此前已垫付20,400元,且庭审中C表示即便有责,超出赔偿部分也不要求返还,原告亦书面承诺不再就后续费用向C主张,所以C无需再额外支付赔偿。
经过于彩霞律师的努力,本案成功结案。C虽垫付了费用,但避免了可能需要另行支付的数万元赔偿款,且因原告承诺放弃后续追索,彻底终结了纠纷,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经济效果的统一。
这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充分展现了于彩霞律师的专业能力和诉讼策略。她凭借精准的抗辩和对法律条文的灵活运用,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优的结果,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经济利益,也再次证明了专业律师在复杂案件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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