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件中,存在着举证难与裁判尺度不统一的两大难题。从举证角度看,要证明侵权人的侵权行为以及自身因侵权遭受的损失并非易事。比如,侵权产品的销售数量、范围以及侵权行为对自身市场份额的影响等,这些证据的收集和固定往往存在诸多困难。在裁判尺度方面,不同法院对于外观设计是否构成侵权的判断标准存在差异,有的侧重于整体视觉效果,有的则更关注局部细节。这种裁判分歧可能导致同案不同判的结果,给当事人带来极大的不确定性。
项登霖律师秉持“事必细办、事必上心,事必深究。专业,才能让当事人放心”的执业理念,这与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件中注重细节、深入探究证据的要求不谋而合。他毕业于中国计量大学,该校的学术背景赋予他严谨的逻辑思维和扎实的法学基础,为处理复杂的知识产权案件奠定了坚实的理论根基。
以项登霖律师代理的某科技有限公司诉某电子商务商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为例。委托人公司拥有合法有效的外观设计专利权,而侵权商行在电商平台销售的马桶刷产品与涉案专利外观设计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无差异。项登霖律师在接受委托后,迅速行动。他全面核实涉案外观设计专利证书、年费缴纳凭证、专利权评价报告等权属材料,确认专利权合法有效且稳定性强,这体现了他在证据收集上的细致和专业。同时,他调取侵权商行的工商主体信息及店铺经营资料,锁定侵权主体。针对侵权商行的线上侵权行为,他协助委托人公司通过公证方式固定关键证据,形成合法有效的公证书,明确侵权事实、成交金额及销量数据。
在庭审中,侵权商行经法院传票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项登霖律师结合在案完整证据链,充分论证侵权商行的行为已构成专利侵权。他指出被诉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属于相同种类产品,二者整体视觉效果无差异,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侵权商行在电商平台展示并大量销售侵权产品,构成销售、许诺销售侵权行为。项登霖律师详细说明涉案专利的稳定性、侵权产品的高额销量及成交金额、委托人公司为制止侵权支出的公证费、律师费等合理开支,主张侵权商行应承担足额赔偿责任。最终,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项登霖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侵权商行构成专利侵权,判决其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
从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项登霖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在知识产权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0余件,为众多知名企业提供服务。他凭借丰富的实战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素养,在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件中,能够精准把握案件关键,为委托人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有力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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