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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股东意见僵局,驳回公司解散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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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8 · 1206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杨静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6年
律所:广东莞信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419202011258437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5015495457
代表案例:7个
律师优势: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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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XX年,原告郑X与被告东莞市XX公司、第三人林X因公司经营管理问题产生公司解散纠纷。杨静律师代理被告及第三人,通过提交租赁合同等证据证明公司正常经营,指出未形成有效决议不代表未来无可能。最终法院驳回原告解散公司的诉求。
突破股东意见僵局,驳回公司解散诉求

在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公司解散纠纷案件中,杨静律师凭借其丰富的执业经验和专业能力,成功维护了被告及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杨静律师自202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4年律师执业经验,加上此前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任职的4年,她拥有8年的法律行业经验。执业以来,杨静累计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500余宗,尤其在公司法律事务方面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

在这起公司解散纠纷案件中,原告郑X认为公司股东之间发生严重冲突,致使公司人合性丧失,公司已经发生严重经营困难,且自己无法参与公司日常管理和掌握财务信息,其股东权利受到严重损害,因此请求解散被告东莞市XX公司。而被告某公司及第三人林X则辩称,公司不存在经营严重困难的情形,仍在正常经营。

杨静律师接案后,凭借其多年的法律经验和对公司法律事务的深入研究,迅速展开了工作。她仔细查阅了案件相关的材料,包括某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股东之间的纠纷情况以及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等。她注意到,原告提交的证据主要是微信聊天记录等,用以证明股东之间的矛盾和公司经营困难,但这些证据并不能充分证明公司符合司法强制解散的法定条件。

杨静律师为了证明公司仍在正常经营,收集了租赁合同、交房租及水电费记录、缴税截图、工资发放截图、采购订单及购销合同等一系列证据。这些证据有力地表明,公司有稳定的经营场所,能够正常缴纳费用,有稳定的合作客户,仍在持续运营。

在庭审过程中,杨静律师充分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她指出,公司目前并不属于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情形,虽然股东之间存在意见分歧,无法形成有效决策,但这并不等同于公司僵局。股东之间通过微信进行沟通,对于公司能否召开股东会、形成有效股东会决议不能仅基于既往事实的情况,而否定未来的可能性。同时,未有证据显示公司继续存续必然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也未有证据证明第三人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最终,法院采纳了杨静律师的观点,认为某公司目前尚未穷尽其他救济途径解决矛盾,股东之间应充分沟通、打破僵局、找到解决矛盾纠纷的方法,从而驳回了原告解散公司的诉求。

杨静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成功维护了被告及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稳定经营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她的成功案例也再次证明了她在公司法律事务领域的专业能力和执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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