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爽律师,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门主任,华中区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她毕业于清华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专业方向为公司法。执业前,她曾任职于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积累了深厚司法审判实践经验。自2017年转型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其中成功办理公司法和商事纠纷领域相关案件300余件,合同纠纷案件占比约60%。
在处理合同纠纷案件方面,董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她能够精准把握合同条款,高效解决问题。在众多合同纠纷案件中,她凭借丰富的经验和敏锐的洞察力,为客户争取到了最大利益。在投资纠纷和公司治理等领域,董律师同样表现出色。她能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支持,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接下来看两个典型案例。第一个是民营企业家骗贷罪辩护案。在这个刑事案件中,董律师担任被告钱XX的辩护人。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检察院指控钱XX所在的江西XX木业有限公司及钱XX本人以欺骗手段取得两家银行贷款,给银行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构成骗取贷款罪。钱XX所在公司辩称这是正常贷款,钱XX本人也表示贷款材料虽有些不实,但主要材料真实,且是应银行要求提供。
这个案件的办案难点在于,公诉机关当庭宣读和出示了相关证据证实指控,表面上看被告的犯罪事实似乎成立。但董律师通过细致的调查和研究,找到了检方证据的漏洞。她从多个角度进行辩护,指出这两笔贷款应属于民事上的纠纷,不构成刑法上的骗取贷款罪。最终,钱XX获得了缓刑的判决结果。
另一个案例是浏阳市XX某某铁粉厂与湖南某某食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2015年左右,双方开始业务往来,部分业务签订了《产品购销合同》,部分通过电话下单。业务期间,原告供应货物,被告签收并支付了部分货款。2016年双方进行了两次结算,被告仍欠货款。之后双方继续业务往来,但未再签合同。原告多次催款无果后提起诉讼。
此案件的难点在于,双方对2017年货物单价没有明确约定。董律师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提出可以依照交易习惯进行确认。法院根据双方以往交易习惯中约定的单价,酌定2017年铁粉价格按4050元/吨计算,特铁粉价格按原告主张的4700元/吨计算。最终,法院判决湖南某某食品有限公司偿付浏阳市XX某某铁粉厂货款及逾期利息。
与前一案件不同,本案难点在于合同价格约定不明,而前案是要突破刑事指控的证据链。两案虽类型不同,但都体现了董律师对法律条文和案件事实的精准把握。
在这两个案件中,董律师的独特作用十分显著。在骗贷案中,她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找到检方证据漏洞,从法律适用和证据分析的角度进行有效辩护。在买卖合同纠纷中,她巧妙运用交易习惯这一规则,为确定货物单价提供了合理依据。
从司法实践来看,这两类案件都反映了一些重要趋势。在刑事领域,对于经济犯罪的认定更加注重证据的完整性和合法性,不能仅仅依据表面事实就认定犯罪。在民事合同纠纷中,交易习惯在确定合同条款方面的作用越来越受到重视,这也提醒企业在日常经营中要注重交易习惯的记录和保留。
从数据到案例,不难看出董律师在公司法和商事纠纷领域的系统优势。她高效、精细、策略灵活,无论是复杂的刑事案件还是民事合同纠纷,都能凭借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助力企业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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