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当地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厂房被纳入征收范围,政府委托评估机构对搬迁损失进行评估。许XX在2021年4月完成搬迁后,和房东何XX就拆迁补偿款分配问题陷入了长期协商的僵局。何XX已经和政府签订了《厂房搬迁补偿协议》,领走了包括设备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等在内的补偿款,却拒绝把许XX应得的部分支付给他。
许XX委托了广东利合律师事务所的卢扬超律师代理此案。卢律师接手后,做了一系列关键动作。首先,他梳理租赁关系与权利主体,厘清许XX作为次承租人及实际使用人的法律地位,还取得其公司出具的《债权转让书》,让许XX能主张全部补偿权益。接着,律师申请法院向杏坛村改办公室调取《厂房搬迁补偿协议》及《资产评估报告》,锁定了补偿项目和金额依据。然后,结合评估报告、宗地图及双方确认的租用面积,精准核算许XX应得的补偿,逐项论证他对设备搬迁费、生产生活资料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及停产停业损失的合法权利。最后,针对何XX提出的“重复计算”“面积不符”“补偿归属房东”等主张,卢律师援引评估明细和村改政策进行驳斥,强调公平原则下实际使用人的合理权益。
最终,法院认定案涉租赁合同因厂房无规划许可而无效,但认可许XX作为实际使用人有权获得相应补偿。判决被告何XX向许XX支付可搬迁机器设备补偿费18,205元、其他生产生活资产搬迁补偿57,000元、临时安置补偿费51,397.94元、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47,357.32元,合计支持金额173,960.26元(原诉请332,605元),诉讼费用由双方按比例分担。
这个事要是换个人可能就栽了,其实记住两点就能避免。一是在租赁厂房时,一定要确认厂房是否有合法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避免合同无效带来的风险。二是遇到拆迁补偿问题,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从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卢扬超律师在处理各类法律事务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就像在这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他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成功确立了许XX的补偿请求权基础。为了破解被告拒不提供评估报告的僵局,他主动申请法院调取政府补偿文件。并且结合测绘数据与政策标准,科学核定租用面积及补偿比例,避免了简单按合同面积主张导致败诉的风险。正是多年的执业积累,让他在本案中找准了关键突破口,最大化维护了客户的利益。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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